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系统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及下达2021年度个性责任目标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浏览:3372次发布时间:2021-07-30 17:20

 

蒲教发〔2021〕78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系统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及下达2021年度个性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教育系统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及蒲城县教育系统2021年度个性责任目标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

 

 

蒲城县教育系统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教育政策文件和习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渭南市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落地见效,深化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持续改善教育民生,高质量完成民生改善暨建设教育强市目标任务及2021年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蒲城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将全县教育系统122个单位按照职能、学段、规模、区域等不同,划分为综合单位、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等五类,分类实施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共性目标、个性目标、民意调查、奖惩事项等四个部分。

(一)共性目标

1.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共11项):党的建设、防疫卫生、素质教育、两支队伍、精细管理、课堂教学、五项管理、课后服务、宣传舆情、安全稳定、学生资助。

2.片区(共8项):组织管理、教学交流、资源共享、教学常规、教研工作、素质教育、工作成效、档案工作。

3.综合单位(共7项):党的建设、防疫卫生、纪律作风、精细管理、宣传舆情、市县指标、行政效能。

(二)个性目标

根据市县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全系统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单位特点和实际,采取申报和下达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详见附件3)

(三)社会评价

指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的满意度评价。

(四)奖惩事项

1.表彰奖励:本年度工作获得的县级部局(含)以上单位颁发的奖项,予以加分。

2.视察观摩:承担县(含)以上单位安排的视察观摩点任务,予以加分。

3.创新工作:同类工作在全系统属首创,成效显著的,予以加分。

4.过失违规:本年度发生重要过失、违规违纪、安全事故、负面舆情、信访稳定等情况的单位,予以扣分。按《三项机制》被认定为容错情形的,不扣分。

过失违规事项情形严重,受到县(含)以上追责处理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各项分值及赋分单位详见附件2)

三、考核方法

(一)共性目标

各单位共性目标任务实行年度考核,由相应股室(综合单位)和县局成立的专门考核组负责。相应股室(综合单位)结合平时工作检查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赋分,考核组年底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统一进行考核赋分,最后分别将各自考核赋分情况报送局办公室统一进行汇总,结果纳入年终总评。

(二)个性目标

各单位个性目标任务实行年度现场考核,年底由县局成立的专门考核组负责,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师生等形式进行考核赋分。

(三)社会评价

由局监察室统计汇总平时发放问卷、电话随访、来电来访接待、服务对象测评等信息,收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各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成社会满意度测评,进行考核赋分。在该项总分值范围内,具体评分标准由监察室制定。

(四)奖惩事项

表彰奖励、视察观摩、创新工作由各单位年终一次性向局办公室申报,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在该项总分值范围内,具体评分标准由办公室制定。

过失事故扣分事项由相关股室和综合单位提出意见,局监察室和安稳股负责汇总,予以扣分。在该项总分值范围内,具体评分标准由监察室和安稳股制定。

凡年度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当年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因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影响恶劣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集体财产重大损失(5万元以上)的;

3.信访问题处置不当或不作为引发越级到市级以上(含)反复上访或到县级以上(含)群体性闹访缠访的;

4.单位有两人以上(含)因违反师德师纪受到县教育局以上(含)处理的,或一人以上(含)受到市级以上(含)通报批评的;

5.因管理问题造成教学质量严重滑坡的;

6.包联学校出现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股室。

局办公室负责年终对各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提出先进单位推荐意见,报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出文表彰。

 

附件:附件汇总

1.蒲城县教育系统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单位名单

2.蒲城县教育系统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分值

3.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个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