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审股 浏览:4408次发布时间:2021-08-05 09:0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1年校长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依据《蒲城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蒲教发〔2015〕60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校长离任单位审计工作进行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
1、实验中学、党睦初中、龙池中心小学、罕井初中、上王九年制学校、罕井中心小学、大孔小学、矿区幼儿园、兴镇初中、桥陵中心小学、第二幼儿园、第四幼儿园、第五幼儿园、第九幼儿园、古镇小学、东街小学、钤铒小学、洞坡小学等十八所学校由教育局派出审计组进行审计。
2、教学点校(园)长离任学校,由中心校成立审计组进行审计,教育局进行监督指导。
二、审计时间
2021年8月16日—2021年11月5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成员由内审股人员和基层抽调财务人员组成。
抽调人员如下:
梁卫学(桥陵中心校) 胡行军(兴镇中心校)
冯宝昌(三合中心校) 徐 利(第十小学)
王赵锋(高阳中心校) 罗秋娟(双酒小学)
陈 冲(永丰中心校) 陈 强(城南一小)
王晓勇(东街小学) 李菁华(陈庄中心校)
孙 超(钤铒中心校) 肖文荣(苏坊中心校)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见审计工作安排后,指定专人与审计组迅速做好衔接、配合工作。
2、各单位在审计组进驻前须做好法人任期内账务资料、经济合同(含已签订但未执行合同)、往来款项明细及其它详细说明等准备工作。
3、抽调人员安排好学校工作,按时到审计组报到。
4、被审计单位及审计组人员要按照审计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审计纪律,高质量按期完成审计工作。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