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教二股 浏览:3673次发布时间:2021-08-17 09:13
蒲卫健发〔2021〕169号
蒲城县卫生健康局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及查验结核菌素筛查证明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
按照《渭南市卫生健康委 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秋季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及查验结核菌素筛查证明的通知》(渭卫健业务发〔2021〕229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推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学校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校结核病筛查和查验结核菌素筛查证明工作如期开展
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是预防结核病在校内传播流行的重要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入学新生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对保障师生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领导,扎实认真开展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和查验结核菌素筛查证明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学校结核病筛查和查验结核菌素筛查证明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防控工作格局,确保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夯实结核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提早安排部署,完成新生入学查验结核菌素筛查证明工作。二是疾控中心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监督工作,要对筛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筛查工作人员掌握结核病筛查技能,保质保量完成筛查工作。三是各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结核病筛查工作,及时将筛查结果反馈给学校和学生,并根据筛查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类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同时县医院作为传染病定点医院,负责承担全县学校学生结核菌素筛查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按时完成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
卫健局、教育局联合组织人员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结核病筛查和查验结核菌素筛查证明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结核病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结核病筛查工作迟缓和查验结核菌素筛查证明工作不力的学校要限期完成筛查和查验任务,对拒不完成工作任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蒲城县学校结核病筛查方案
蒲城县卫生健康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