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规范校园食堂甲醇燃料使用管理的通知

来源:安稳股    浏览:7356次发布时间:2021-08-27 10:32



蒲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严格规范校园食堂甲醇燃料使用管理的

 

各相关学校、幼儿园:

    近年来,我县乡镇学校较多使用甲醇作为师生食堂燃料,同时全国各地甲醇燃料事故也频繁发生,根据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用甲醇燃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渭安办发202128号)、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餐饮场所使用甲醇燃料消防安全检查要点》(渭消〔2021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相关学校、幼儿园甲醇燃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甲醇燃料使用引起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校园食堂甲醇燃料使用管理工作相关事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使用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遵照执行。

一、管理责任

1、谁使用,谁负责日常甲醇燃料安全管理。必须在取得有相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单位购买甲醇燃料。甲醇燃料质量标准应符合《醇基液体燃料》(GB1663-1996)的规定。使用单位必须留相关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料

2、谁安装,谁负责甲醇燃料设施设备安全质量和安全维护。使用单位聘请的安装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并严格按照危险化学用品使用有关管理规的实施安装。

3、各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单位甲醇燃料使用日常监管。必须严格对甲醇燃料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维护,随时掌握安全使用信息,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安全使用。

二、禁止使用范围

    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校园餐饮场所的用餐区;教师、宿舍、师生活动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

三、储存要求

1、应设置单独的储燃料间,采用防火墙与其它部位隔开。

2、储燃料间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

3、甲醇储燃料间储存量不应超过0.8m31m3/罐,储存系数0.8)。

4、储存罐应为304不锈钢等防腐蚀金属材质罐。

5、储存间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应为防爆型。

6、储存间应有良好通风设施。

7、甲醇储燃料间内应采取防泄漏、流淌措施。

四、使用要求

1、甲醇燃料炉灶具应符合《醇基民用燃料灶具》(NY312-1997)的规定,并应定期进行校检、检修、并做好记录。

2、甲醇燃料质量标准应符合《醇基液体燃料》(GB1663-1996)的规定。

3、甲醇燃料应在取得有相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单位购买甲醇燃料。

4、厨房操作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空气不畅或密闭的空间应安装排风。

5、使用管道应为金属管道,严禁穿过餐厅、办公室、楼梯间和生活间,并不得穿过不使用甲醇燃料的房间。

6、甲醇燃料进出口管道应设截止阀。阀门连接处应选用不泄漏型的密封材料,不准采用石棉制品。

7、管道适当位置设置止回阀。

8、应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

9、应按《建筑物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要求,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五、日常管理要求

1、应制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及甲醇燃料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储料间和厨房操作间醒目处。

2、储燃料间应张贴“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和“禁止烟火”等安全告知。

3、应加强师生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学习甲醇燃料危险特性、预防火灾爆炸措施、灭火器材使用、火灾逃生方法、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等。

4、岗位操作人员应每天检查阀门、开关的安全情况。

5、严格内部用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6、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7、应组织制定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

8、对甲醇燃料的采购时间、采购单位、采购量等采购信息应有相应记录和台账。

 

 

 

           蒲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