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4400次发布时间:2021-08-29 11:1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学校食堂供餐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
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段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全面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推进食堂供餐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切实降低采购成本,从源头上预防食品采购安全风险,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就学校食堂所需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食品准入关,做到安全采购
1.大宗食材统一配送。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米、面、油,牛奶、鸡蛋、牛肉、果汁等政府“六统一”大宗食材,各中标企业按照中标服务学校名单和配送标准按时按需配送,各服务学校签字收货,做好贮存保管。
2.原辅材料定点采购。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蒲教发〔2021〕54号)和《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推荐学校食堂供餐蔬菜、调料等原辅材料服务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各学校食堂供餐所需蔬菜、调料等原辅材料采购工作,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食堂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工作组深入3家以上推荐服务企业进行实际考察,学校按照供应类别择优确定1—2家服务企业签订供应合同,并与9月5日前上报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备案。
3.配送服务就近安全。各中心校要坚持“共采共享、就近选择、质优价廉”的原则,依照推荐服务企业名单,做好本辖区学校食堂供餐所需原辅材料采购配送服务工作,原则上确定的定点采购企业在服务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配送过程中,同时必须服务于辖区小学、教学点。确保本辖区学校食堂供餐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供应安全
各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供餐定点采购企业门店,对经营场所日常管理、索证索票、食材质量进行常态化检查,建立供货商评价制度,督促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材源头安全和供应安全。
三、夯实学校主体责任,从严责任追究
各学校校长要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从严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教育局对在工作过程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严肃处理。
附件:
1.蒲城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所需蔬菜、调料等原辅材料遴选推荐企业名单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