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督导室 浏览:2623次发布时间:2021-09-03 18:51
蒲教发〔2021〕100号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千园达标”创建复查
评估验收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创建园:
根据“教育强市”工作进度、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蒲城县2021年度“千园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安排,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我县本年度“千园达标”34所拟创建园进行复查评估验收。为了扎实做好本次复查评估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验收时间
2021年9月7日至9月17日
二、复查验收方式
共分两个组进行复查评估验收,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育督导室同志和县级学前教育评估专家。
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复查评估验收。
三、复查验收内容
1.今年5月份县级过程督导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按照《渭南市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再次对幼儿园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复查;
3.指导各创建园做好迎接市级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创建园要针对今年5月份过程督导指出的存在问题再次核对,确保整改效果;对照《渭南市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逐项认真自查做好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市级评估验收。
(二)做好统筹。评估组要依据复查督导评估安排,逐项核对5月份过程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改销号,并对照《渭南市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核查是否存在其他问题,要求创建园所限时整改。评估组出具整改通知书和评估报告,做好向市上申请评估验收的材料准备。
(三)严格纪律。各评估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各项工作纪律,不得随意离岗,有事须向组长请假。把严实作风贯穿工作全过程。复查评估期间注意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四)后勤保障。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复查评估期间车辆的调度;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县级学前教育评估专家的抽调;教育督导室负责评估联络和工作协调。
附件:附件汇总
1.2021年度“千园达标”复查评估专家名单
2.2021年度“千园达标”复查评估安排表
3.“千园达标”评估核查相关资料;复查评估赋分表(《渭南市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工作记录表;评估报告;整改通知书。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