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党委办 浏览:3610次发布时间:2021-09-07 09:20
蒲教党〔2021〕41号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党组
关于印发《大聚合强党建行动17条措施》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大聚合强党建行动17条措施》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党组
2021年9月6日
大聚合强党建行动17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县委主题教育“大聚合强党建行动”工作专班《关于大聚合强党建行动三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实落细教育系统“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部署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实施教育系统“大聚合强党建行动”制定17条具体措施。
一、目标要求
实施“大聚合强党建行动”,开展支部创品牌、党员亮身份、大练兵强本领、好班子好干部考评、党建述成效“五项活动”,凝聚推进“民生改善暨建设教育强市”工作强大合力、激发追赶超越动力。
支部创品牌活动:聚焦服务“民生改善暨建设教育强市”,在原有党建示范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整体质量,引领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争先进、当标杆。
党员亮身份活动:号召全体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做到上班在岗必戴、开会必戴、调研考察必戴、党务活动必戴、参加集体活动必戴。以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主题活动为契机,按照党员总数20%左右比例创建“党员示范岗”,激励广大党员在处置急难险重任务上主动担当,在推动常规任务上善作善成,在解决群众诉求上快速响应。
大练兵强本领活动:深入开展专题培训和行业培训,提升干部“七种能力”。扎实开展一线锻炼活动,着力解决业务不精、实践经验不足、创新能力不够、执行力不强等问题,锻炼党员干部攻坚克难、防范风险的能力。
好班子好干部考评活动:规范干部任用管理,用活用好“三项机制”,积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中小学领导选拔任用机制,规范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任用管理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继续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推行“三名+”建设考核,增强校园长干事创业动力和履职尽责意识。完善后备队伍建设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优秀后备干部库,树立鲜明导向,激励全系统党员干部真抓实干。
党建述成效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会,适时开展党建工作集中观摩活动,实行观摩测评打分制,及时总结推广抓党建促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章立制、持续发力,以强有力的党建工作引领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支部创品牌活动,凝聚强大组织合力
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基本遵循,评选一批“五好”(班子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工作机制好、作用发挥好、群众反响好)党组织,11月底对创建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全面达标。
1.开展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重点围绕县委组织部确定的教育系统16个标准化建设示范点,从“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教育、工作机制、阵地建设”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11月底前完成创建验收,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牵头股室:党委办
落实单位:各有关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2.开展青少年党校创建工作。以传承红色基因、培育时代新人为目的,按照高标准创建、高质量推进的要求,积极开展青少年党校创建工作,11月底前局直属机关党委对确定创建的第一批15所创建学校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对验收合格的予以授牌命名。
牵头股室:党委办
落实单位:各有关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3.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标准要求,9月前各学校党组织完成创建任务,10月份对创建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做好验收准备,并就创建工作形成专题报告报局党委办公室。11月底前局党组安排专人对创建情况进行验收。
牵头股室:党委办
落实单位:各有关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4.推行“红色代办”服务。落实好“渭好办”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要求,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机关、综合单位全面建立“红色代办”服务事项,畅通便民服务渠道。
牵头股室:办公室
落实单位:局机关、综合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5.打造星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坚持“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将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与公办学校党建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共促进。紧扣“党建引领学校发展,党建促进内涵提升”这一主题,抓住“创建红色文化,传承红色精神”这一主线,扎实做好五个规范,深入推行“党建+”模式,以“1+2”手拉手帮建活动为抓手,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质量,实现兴华学校党支部、雏鹰学校党支部分别向五星级、四星级党组织迈进。
牵头股室:党委办
落实单位:各有关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戴党徽、亮身份。严格落实上班在岗必戴、开会必戴、调研考察必戴、党务活动必戴,参加集体活动必戴“五必戴”要求。将佩戴党员徽章作为会风会纪监督重要内容,作为季度考核、各类评优评先参考依据,定期对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通报批评、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牵头股室:党委办、监察室
落实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7.明责任、争先锋。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改善民生及建设教育强市”争先锋、服务群众争先锋、处置急难险重任务争先锋示范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教育系统确定的9项民生实事项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评优树先、示范带动,推动民生项目年底见底清零。
牵头股室:党委办、民生改善暨建设教育强市工作专班
落实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开展大练兵强本领活动,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8.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干部“七种能力”。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的必学内容,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抓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有关专家,加大对党员干部“七种能力”的轮训,用活用好线上网络平台,增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牵头股室:党委办
落实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开展行业培训,提升教职工专业能力。立足教育工作特点,突出专业水平提升,利用暑期全面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分批次选派校(园)长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赴江苏句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挂职学习、交流培训。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大培训活动,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学科赛讲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升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干好工作、成为行家里手的专业能力,让教职工在工作一线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着力解决实践经验不足、创新能力不够、执行力不强等问题,锻造党员干部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能力。
牵头股室:教师发展中心
落实单位:各基层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乡村振兴基层锻炼。择优向包联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确保帮扶力量不减。对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实行脱离工作岗位,长期驻村开展工作,确保驻村干部扎根基层、勇担使命。
牵头股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防范干部履职风险。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活动,对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无死角“扫描排查”,进一步把握准“底线是什么”、搞清楚“忧患在哪里”、弄明白“风险怎么化”,着力提高对各种潜在和现实风险的识别、应对、处置能力。严格按照《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教党发〔2019〕23号)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对涉及的政府债务、信访维稳、校园安全和民办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卫生、自身能力建设等六方面风险领域,进行全面掌握,科学安排部署,加强日常监测,主动超前作为,确保早识别、早防范、早处置。
牵头股室:安稳股、党委办、基教二股、人事股、计财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开展好班子好干部考评活动,树立担当作为导向
12.建立考评体系。围绕“三名+”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名校+”共同体考核暂行办法》《“名校长+”发展共同体考核暂行办法》,更新完善《“名师+”研修发展共同体考核暂行办法》,按照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形式,由教育局成立专门考核小组,每学期进行两次考核,两年结束后进行周期考核,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建立考评对象任务分解表,推行差异化考核。
牵头股室:教师发展中心
落实单位:各基层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主要围绕“民生改善暨建设教育强市”推动情况、省市县考核指标落实情况、重点中心工作任务推动情况等,划分共性目标、个性目标、民意调查、奖惩事项等四个部分。共性目标任务,实行年度考核,由相应股室(综合单位)和县局成立的专门考核组负责。相应股室(综合单位)结合平时工作检查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赋分,考核组年底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统一进行考核赋分,最后分别将各自考核赋分情况报送局办公室统一进行汇总,结果纳入年终总评。个性目标任务,实行年度现场考核,年底由县局成立的专门考核组负责,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师生等形式进行考核赋分。社会评价,由局监察室统计汇总平时发放问卷、电话随访、来电来访接待、服务对象测评等信息,收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各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成社会满意度测评,进行考核赋分。在该项总分值范围内,具体评分标准由监察室制定。奖惩事项,表彰奖励、视察观摩、创新工作由各单位年终一次性向局办公室申报,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在该项总分值范围内,具体评分标准由办公室制定。过失事故扣分事项由相关股室和综合单位提出意见,局监察室和安稳股负责汇总,予以扣分。在该项总分值范围内,具体评分标准由监察室和安稳股制定。
牵头股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落实单位:各基层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4.开展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高质量发展导向和实践实干实效等要求,每学年采取总结述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班子总体情况、校园长履职情况、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带课情况。
牵头股室:党委办
落实单位:各基层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开展党建述成效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5.实施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推进落实教育系统承担的“十项重点工作”情况作为局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必述内容和党员大会的通报内容,列入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和各基层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对述职评议未达到“好”等次的,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党建实绩考评为“一般”和“差”等次的,约谈提醒、全系统通报。
牵头股室:党委办
落实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开展基层党建集中观摩。适时组织开展党建观摩评比活动,重点看推行“党建+”模式的特色做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青少年党校运行情况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等。观摩采取城市与农村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观摩测评结果与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一并整改落实。
牵头股室:党委办
落实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建立常态长效制度机制。总结观摩评比活动的经验做法,形成观摩综合报告,结合平时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创新成果,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梳理形成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牵头股室:党委办
落实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深刻认识实施“大聚合强党建行动”是开展“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的重要保障,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工作措施,主动认领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强化督导考评,推动有序开展。“大聚合强党建行动”工作专班、各相关业务股室,定期对教育系统“大聚合强党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三)做好总结提升,深化活动实效。加大对各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支部创品牌、党员亮身份、练兵强本领、考核评干部、党建述成效”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持续拓展活动内容、丰富活动载体、放大活动成效,推动“大聚合强党建行动”向纵深发展,为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附件:教育系统“大聚合强党建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