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助中心 浏览:4547次发布时间:2021-09-26 16:0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资助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通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通知》(教基金会〔2021〕14号)文件精神。2021年将在我县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资助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励耕计划的顺利实施,教育局成立“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建军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军峰 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王 奇 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局副局长
吝建伟 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万小强同志担任,成员由资助中心、教育工会、人事股、监察室、各片区负责人担任,负责对上报资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资助教师名单。
二、资助范围、对象及标准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与对象为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注重向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工作在边远、偏僻农村学校以及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家庭经济特困教师倾斜。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其中特别困难的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可资助2-5万元。重点资助人数不得超过资助总人数的4%。
三、工作程序及方法步骤
1、政策宣传。各片区组织召开辖区内校(园)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励耕计划申报工作。
2、个人申请。凡符合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相关要求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填写后的申请表一律上报学校。上年度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得连续申报。
3、组织评审。各校(园)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递交评审推荐小组审查,公开评议,初步确定受助名单并提交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校(园)将初步受助名单提交各片区,由各片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各片区于10月8日前将受助教师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中心。上报资料有:①教师的资助申请书②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④家庭户口本所有成员复印件⑤证明贫困的相关资料⑥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表。
4、公示上报。各片区上报的教师名单必须在所在辖区校(园)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励耕计划项目由资助中心汇总“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表”,并填写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县级部门信息表”,按有关规定上报市、省相关部门复审。
5、资金发放。资助中心收到资助资金后,尽快按省、市文件拨付资助资金。各片区组织召开发放仪式,使资助资金落实到每位受助教师手中。
6、档案整理。各校(园)、资助中心均要建立资助计划受资助学生、教师档案,由受助学生和教师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检查。
7、资料的收集。项目开展过程中,各校(园)、片区和资助中心注意留存工作各环节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如项目启动、工作布置、实地走访、评审公示和发放仪式等图片和视频),同时注意搜集典型案例材料,以备检查评估。项目结束后,以片区为单位将发放仪式等影像资料报送资助中心。
8、问题处理。在受资助教师名单上报之后,个别学校如发生拟受资助教师离职等情况,相关片区应按前述规定的程序,重新确定拟受资助教师,并将拟替换教师名单以及替换原因,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资助中心逐级上报批准后方可替换。
四、几点要求:
1、各片区、校(园)要充分认识励耕计划资助项目的重要性,项目的实施对于长期坚守在一线工作的贫困教师意义重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召开领导会、教师会,把国家资助教育项目精神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
2、各片区、校(园)根据实际,成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励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教师个人申请、教师代表评议、学校研究、公示等环节严格执行、规范操作,切实做到资助对象无质疑、资助结果零投诉,把好事办好。
3、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选择受助对象,坚持做到“应助尽助、不贫不助”。坚决杜绝评选存在“小病大养,久假不归;工作有重大失误;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家庭贫困教师。
4、要坚决杜绝工作粗糙、不负责任、不按程序操作、政策执行不到位、随便调整资助标准与资助范围等现象的发生。对于因工作失误、不规范造成上访,影响教育形象和导致资助项目取消的,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取消该片区、校(园)资助计划。
5、对于各片区上报的资助对象,经核查、评审没有达到资助标准的,县局将给于调整。
五、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瑜
电 话:0913-7235063
地 址:蒲城县尧山路与迎宾路十字向北50米
附件:附件汇总
1.陕西省教育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通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2.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
3.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