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浏览:7236次发布时间:2021-09-28 16:07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渭南市学生资助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渭学助发〔20216号)文件精神,按照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为了确保我县202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现就有关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准确把握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名称: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对象: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具有正式园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标准:学前一年每生每学年750元。其余阶段幼儿资助标准由各县自主确定。

发放形式:通过家庭“惠民一卡通”或监护人的银行卡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名称: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对象: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000

   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250

   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500

   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625

发放形式:通过家庭“惠民一卡通”或监护人的银行卡发放。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名称:国家助学金

对象:在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

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发放形式: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名称:国家助学金

对象:在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且具有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

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发放形式: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

二、强力推进政策宣传

各校(园)要根据不同学段的资助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全方位地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一是利用行政会、全干会等形式对教师进行资助政策培训,使他们能够准确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政策。二是通过班会、家长会、家长微信群、分发或张贴宣传页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地宣传资助政策,让他们了解资助的对象、条件、标准以及申请的程序等。三是按照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重点向已脱贫、脱贫不稳定(监测)、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一对一”地宣传资助政策,彻底解决他们子女就学的后顾之忧。四是向社会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做好政策的解释和解读工作。

三、精准开展学生认定

各校(园)要按照规范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好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一是根据蒲城县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蒲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蒲教发[201982)精神,制定本校(园)认定实施方案,严格工作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认定工作,既要做到应助尽助,也要杜绝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各中心校要依据脱贫不稳定(监测)、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三类县数据库,对本辖区内三种家庭子女的就学情况进行摸底,做到信息准确,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1013日前将就学信息摸底花名册(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县资助中心邮箱:pchzizhuzhongxin@163.com。三是各校(园)根据相关大数据(校台帐、县库、全国资助系统)简化程序,精准地建立已脱贫、脱贫不稳定(监测)、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四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台帐。四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公示工作的通知》(蒲学助发[20203)文件要求公示。五是各校(园)务必于1015日前按学段将所有拟享受资助的学生名单电子版(财政局基础表)报县学生资助中心各学段负责人,以供县纪委、财政局、审计等部门审核。

四、规范发放资助资金。

为了进一步完善资助资金管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一是所有学段资助资金实行“封闭管理”模式,采用银行卡形式发放。尤其是学前和义务段次,发放时要审核好受助学生和持卡人的关系,要核对好转帐信息,确保发放环节不出问题。二是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发放表(附件2)相关人员签字齐全,发放表既要在本校备案,还要向县学生资助中心上报备案备查。三是资助资金从到学校帐户之日起一周内发放完毕,不得无故推迟发放时间。四是严格落实好每年足额提取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事业收入5%、公办普通高中事业收入3%、公办中职学校一定比例、幼儿园事业收入3%的“济困助学”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五是各片区、中心校要强化对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准确完成系统填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管理是学生资助工作掌握数据、了解情况的重要依据,事关资金核算、统计分析,在工作中尤为重要。各校(园)要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不定期地开展系统培训,熟练地掌握和应用系统,以确保资助信息上报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二是按时在《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受助学生信息的填报和审核工作,填报信息准确、完整,确保为县级资金及时拨付提供依据。三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台帐,确保县、校两级学生信息一致。四是对受助学生信息加强保密管理,不得随意将学生信息对外泄露。

六、全面提升档案质量

学生资助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检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各校(园)要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档案资料,确保宣传、认定、发放等每个资助环节都有相应的印证资料。档案资料要规范管理、认真登记、分类存档、完善补充、美观装订,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七、有关要求。

1、各校()长要“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深刻认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2、中心校校长是辖区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辖区内的学生资助工作由中心校统一布署、安排、实施,中心校要经常性地督促、指导、检查本辖区内学校(园)的资助工作,上报材料时要审核、汇总辖区内的情况后统一上报。

3、已脱贫、脱贫不稳定(监测)、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四类县级数据库,各校(园)从
“蒲城县资助工作”QQ群(640945421)下载,数据库仅供学生认定使用,不得外传挪为它用,确保数据安全。

4、各校()务必于1027日前,按附件3—6要求上报电子版到县资助中心各学段负责人。

5、各校(园)在资助资金发放完后一周内,按学段将发放花名册逐页扫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校(园)2021年秋季发放花名册”, PDF文件电子版上报县资助中心各学段负责人。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前:姚化茹     电话:09137235049

义务:奚蓉蓉     电话:09137235049

高中:党小维     电话:09137235063

中职:刘 瑜     电话:09137235063



附件1:《蒲城县脱贫不稳定(监测)、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子女就学信息花名册》

附件2:《蒲城县2021-2022学年上学期       发放花名册》

附件3:《蒲城县2021-2022学年上学期资助统计表》

附件4:《财政局基础表》

附件5:《蒲城县2021-2022学年上学期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花名册》

附件6:《蒲城县2021-2022学年上学期享受国家资助而未能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学生(幼儿)花名册》

  附件



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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