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2105次发布时间:2011-07-11 09:38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对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

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市公安消防支队通知(渭公消发〔2011〕89号),2011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将于7月12日在我县朝阳酒店举行,现就我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参加这次培训班,着力提高各学校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增强各学校搞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规范各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提高各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各学校搞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培训结束为结业者颁发消防培训上岗证,未结业者不颁发上岗证。
    二、培训人员
    各学校安排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人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2、消防法律法规;
    3、火灾预防知识;
    4、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5、灭火器的使用常识和灭火实战演练。
    四、培训费用
    根据市物价局的批复,收费标准为:
    1、培训费每人每天40元,3天合计120元;
    2、资料费每人50元。用于培训学习期间印发学习资料、购置文件袋、笔记本、笔、考试试卷费用等;
    3、食宿费每人每天125元,3天合计375元;
    4、灭火演练器材费50元,平均每人使用权用1具4公斤干粉火器;
合计每人收费595元。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为期3天(2011年7月12日下午2:30分报到)
    培训地点:蒲城县金朝阳酒店
    六、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各学校参加培训人员来时请自带一寸免冠照片二张,以办理上岗证。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