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人才队伍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股    浏览:2395次发布时间:2021-11-05 11:4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人才队伍统计工作的

 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统人才队伍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人才队伍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需对基层单位各类人才进行统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县基础教育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室、校外活动中心)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荣誉、称号的各类人才。

二、主要项目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2.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领航名师名校长、省委“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

4.省级及以上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师德楷模;

5.陕西省特级教师;

 6.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7.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8.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

 9.陕西省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

 10.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能手;

 11.陕西省优秀教师、映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陕西省优秀德育工作者(或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2.其他重要项目、荣誉或称号。

 三、工作要求

1.统计对象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教师和教研员(提前退休的不予统计)。

2.各单位要重点对本辖区2018年1月以来获得相关骨干称号(省级教学能手、省学科带头人、省教育教学名师)未满三年跨区域非正常流动和五年一个周期考核不合格情况进行统计。以上材料务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18:00前报人事股,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辛磊

联系电话:0913—7212897

邮箱:pcjyrsg897@163.com

 

    附件:

   1.蒲城县基础教育人才非正常流动及周期考核不合格情况统计表

 2.蒲城县教育系统荣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信息统计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