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浏览:4758次发布时间:2021-12-16 16:2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基层

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系统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及下达2021年度个性责任目标的通知》(蒲教发〔202178号)及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蒲组通字〔202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1216日—2022110日,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确定。

二、考核对象及述职方式

1.考核对

按照蒲教发〔202178号文件安排,对全县教育系统122个单位2021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单位职能、学段、规模、区域等不同,分为综合单位、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五类,分类实施考核。

2.述职方式

今年基层党组织书记向局党组述职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由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向局党组(考核组)就抓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贯彻落实“五项”管理、“双减”、课后延时服务、新高考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述职并听取意见建议。

三、考核及述职内容

1.考核内容:按照蒲教发〔202178号文确定的内容,对各单位共性目标、个性目标、民意调查、奖惩事项等四个部分进行综合评定,量化赋分,汇总形成考核结果。

2.述职内容:重点突出以下八方面内容:一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二是深入开展“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教育活动,实施大聚合强党建行动,推进落实“民生改善暨建设教育强县”、“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三是开展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质量情况。四是推进党建“留心护根”工程、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基层、强队伍、强服务”主题党建活动以及庆祝建党100周年情况。五是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和党建会诊专家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六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情况。七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剖析、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情况以及运用渭南“互联网+党建”平台,提升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情况。八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校园安全、疫情防控以及五项管理、双减、课后延时服务、新高考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述职并听取意见建议。

四、程序方法

分为单位自查、实施考核、综合评定三个阶段,考核采取召开会议、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20211216日—20日)

各单位自查随年度总结工作一并进行,通过对照县局下达的共性、个性目标任务(详见蒲教发〔202178号)以及述职内容进行自查,形成单位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自查报告(即述职报告)。

(二)实施考核(20211220日—31日)

1.考核组考核。县局成立7个考核组,负责对各单位的共性目标、个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组由1-2名局领导带队任组长,股室负责人和片区主任任副组长,分别负责统筹组织、联络协调工作。考核程序要求:

1)召开考核述职会议。会议由考核组副组长主持。

会议包括四项议程:一是组长说明考核目的意义。二是单位主要领导(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职要围绕本单位全年各项共性和个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结合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突出重点和特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述职报告会后交考核组,由考核组统一上交局党办。三是满意度测评及后备干部无任用推荐。四是考核组组长结合实际进行点评,并总结讲话。

参会人员规定: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会;学校、幼儿园参会教职工60%以上(含全体党员);参会家长为学生数100人以下的10名,100-300人的20名,300-1000人的30名,1000人以上的50名;中心校参会人员由辖区九年制学校、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共20人组成;片区参会人员由辖区初中、中心校各派1-2名领导组成;综合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无任用推荐一批后备干部。综合单位和基层学校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下的推荐135岁以下年轻干部;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推荐2名(1名校级干部,135岁以下年轻干部)。

2)实地察看。满意度测评完后,考核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逐项核实共性及个性目标完成情况。

3)现场打分。在充分考量办学条件差异、任务难易程度、效果明显与否等实际情况下,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共性目标、个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分组名单及考核表册见附件12345

4)小组汇总。各考核组撰写的考核报告汇总整理完成的考核结果及原始资料(包括表2345的汇总表),连同被考核单位自查报告,经考核组组长签字,于2022114日前交局办公室魏鹏飞同志。

2.职能股室评分。

各相关职能股室按照蒲教发〔202178号文件要求,对各单位共性目标、社会评价(民调满意度)、过失违规扣分事项进行量化得分。相关股室的得分结果以纸质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于2022114日前交局办公室魏鹏飞同志。(评分用表见附件267

3.奖励加分申报。

各单位整理本单位2021年度获奖、承担观摩任务、创新性工作等奖励加分事项(范围详见蒲教发〔202178号文件),汇总填写申报表(见附件8),后附相关佐证材料(如奖励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奖牌奖杯照片、公开刊发的文字或图片信息等,限落款时间在2021年)。申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2114日前报局办公室惠巍婷同志。

(三)综合评定(202214日—10日)

按照蒲教发〔202178号文件要求以及各考核组、职能股室、学校形成的考核结果资料,进行汇总,形成年度考核初步结论,报局党组会审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准备,认真安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客观公正,据实评价。各考核组、职能股室要依据指标要求和今年以来各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据实评价,合理赋分,使评价结果既充分反映被考核单位工作的成绩和亮点,又如实体现工作中的不足和缺失。要坚决杜绝人情分、印象分,做到客观、公正、公平、透明,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真正起到鼓舞实干、鞭策后进的作用。

(三)严明纪律,按时完成。各考核组、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纪律作风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风清气正、扎实完成。

(蒲教发〔202178号文件可在蒲城电教服务平台“文件专区”“教育局文件通知”查阅下载)



 附件:附件汇总

1.考核分组名单

2.共性目标得分表

3.个性目标得分表

4.满意度测评表

5.无任用民主推荐表

6.过失违规扣分表

7.社会评价得分汇总表

8.奖励观摩创新加分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