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3557次发布时间:2022-01-13 17:4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值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全县教育系统处于深入落实中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奋力谱写蒲城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安全面临新的风险挑战。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对于确保机关、各综合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政令畅通、运转高效,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各种重大突发事件,促进教育系统持续平安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局机关和下属各综合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行高效、反应灵敏、协调有力的值班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值班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二、加强值班带班
1.各综合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统筹安排好日常值班带班工作。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带班、两级值班带班、值班员在岗值班等值班带班要求。
2.局机关执行三级值班带班要求,带班的负责同志除在本系统检查值班工作或赴应急处突现场指挥外,应在机关办公区履行带班职责,夜间(当晚8时后)可在确保联络畅通的情况下居家带班。值班组长和值班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
各综合单位、各县直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执行两级值班带班,带班的单位负责同志要确保联络畅通,不得离开县域,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值班组长和值班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
片区、教学点执行值班员在岗值班要求,带班的单位负责同志要确保联络畅通,不得离开县域,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值班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
3.值班员要熟悉值班业务,及时接听值班电话,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及时请示报告。值班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缺岗、断岗。值班员应为在编人员,不得由临聘人员顶岗替班。值班电话应为固定座机电话,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至手机。
三、落实报送责任
局办公室是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重要紧急情况的责任主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报送的信息负责。各综合单位、各县直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是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紧急情况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对报送的信息负责。要紧盯涉及校园稳定、师生安全、疫情防控、灾情隐患、民声舆情等苗头动向,加强分析研判,提高预警能力,增强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四、强化报备检查
1.各综合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报教育局党委办批准,办公室备案。节假日要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至少有1人在岗。
2.教育局办公室、监察室、安稳股、驻教育局纪检组通过电话检查、实地检查、“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和重要时间节点值班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带班负责同志是否联络畅通,值班人员是否24小时坚守岗位,对问题严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程序问责追责。
五、明确工作要求
1.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值班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配强值班工作力量。选派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过硬的干部充实到值班岗位。要加强日常培训和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值班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2.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通过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完善值班平台系统加强值班工作,为统筹协调值班工作、畅通工作渠道、辅助应急处突工作等提供有力保障。
3.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关心关爱值班队伍、做好值班设施配备工作,不断改善值班条件,做好值班人员休息、就餐等生活保障。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