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幼儿园2022年春季开园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前教育股    浏览:3797次发布时间:2022-02-11 16:0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县幼儿园2022年春季开园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直幼儿园:

为确保全县幼儿园2022年春季开园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开园时间

全县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蒲城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线上教学及散放寒假的通知》要求,216日(正月十六)开园报到,217日(正月十七)正式入园,合理安排幼儿错时错峰入园,不得提前或推迟开园时间。

二、工作内容

(一)扎实做好开园前各项准备工作。各幼儿园要集中利用开园前一周时间对活动室、寝室、园舍环境卫生等进行一次彻底移位清扫消毒;做到活动室内外通风,卫生间无异味、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水渍,防止湿滑;确保园内活动室、寝室、楼道等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根据园所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时节、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等提前进行环境创设布置,并做到区域布局合理化,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二)加强园本业务培训学习。科学实施保教行为,不断提高全县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各幼儿园要利用开园前加强教职工业务学习,围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修订)》、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等政策性文件和县教育局关于“小学化”专项治理、课程游戏化建设方面文件要求进行集中学习,把握学前教育发展新动向。各幼儿园开园前制定幼儿园本学期保教工作计划、园本研修计划、教师个人工作计划等。

(三)严格规范办园行为。一是规范保教行为。各幼儿园要持续规范一日保教活动,落实“以游戏为主”的教育理念,严禁教授拼音、计算等小学知识内容,杜绝“小学化”倾向,对存在“小学化”教材、教授拼音及计算等行为屡禁不止的,教育局将及时予以通报处理,以强有力的管理不断巩固“小学化”专项治理成果。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办幼儿园严格根据类别收取保教费;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抄送登记价格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协议价格收费,收费票据必须写清明细,不得超前超期收费,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严禁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开设培训班、实验班等课程为由违规收费。各级各类幼儿园除按标准收取保教费、据实收取伙食费外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出现乱收费、搭车收费、巧立名目收费等问题,对出现的违规收费问题,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三是规范教师行为。各幼儿园要持续加强师德师纪教育,强化教师管理,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四)强化安全常规管理。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疫苗接种查验、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及缺勤跟踪制度;认真对全园的电路、水路进行彻底排查,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水电畅通;对厨房操作间进行排查,将过期的、变质的调味品进行更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园内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并摆放到指定位置,对园内玩教具进行排查,检查其稳定性;有校车的幼儿园要做好车辆检审、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各幼儿园要全面组织一次园内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迅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有关要求

1.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直幼儿园接到通知后务必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安排开园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安排包联领导深入辖区幼儿园开展专项检查,对幼儿园开园前准备工作进行一次评估,对存在开园工作秩序混乱的幼儿园要及时纠正直至准备工作到位后方可开园,确保开园工作顺利进行。

2.各幼儿园要认真根据春季开园工作要求和园所实际,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清单,逐项销号整改,确保开园工作平稳有序。

3.开园前后,县教育局将对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园工作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专项督查。


 



                                蒲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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