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浏览:2797次发布时间:2022-02-24 16:06
蒲教发〔2022〕8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学校:
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具有重要的育人价值和审美功能,为进一步规范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选用工作流程
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蒲城县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暂行办法》(蒲教发〔2019〕74号),《关于做好中小学学校校服互联网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渭教发〔2020〕93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校服选用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充分利用阳光智园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的作用,做到选用有标准、验收有标识、质量有报告、售后有服务、全程有监督。
二、坚持公开自愿原则 把好校服质量关
各学校要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要会同家长委员会把好校服质量关(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以及联系电话)。必要时抽样送交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
三、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各校在选用校服时,坚决执行线下遴选,线上结算,所选校服质量应高于市场质量,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校服收费坚持无偿服务原则),款式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具有学校特色。教育局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校服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同时对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变相强制购买、价格偏高、款式品类过多、变动频繁、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将移交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处理。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