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浏览:2272次发布时间:2022-03-31 19:4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学校食堂“试餐监督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陪餐工作的意见》(蒲教发〔2022〕2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夯实主体责任,充分保障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校园食品安全透明度,现就做好学校食堂“试餐监督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人数
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选聘10名“试餐监督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情形。
2.热爱教育和公益事业,关心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能客观、公正看待问题。
3.具备履责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自由支配时间。
4.有食堂管理经验(含财务管理)者优先。
三、工作职责
1.对食堂食材质量进行监督,了解学生及家长对食材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食堂操作流程、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实地察看,了解师生对学校食堂的意见、建议。
3.对学生食堂的饭菜质量进行监督,食谱和饭菜是否一致、是否等值、搭配是否合理。
4.对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就餐秩序进行监督。
5.对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并反馈,以便整改提升。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试餐监督员”选聘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择优推荐工作。
2.各监督员要本着对校园食品安全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架起学校和社会的安全桥梁。
3.有意向担任“试餐监督员”的教师,如实填写《蒲城县学校食堂“试餐监督员”选聘推荐表》,并于4月8日前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柴文保
联系电话: 0913—7237050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