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疫情防控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

来源:监察室    浏览:12326次发布时间:2022-04-12 18:0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近期,县纪委先后6次向教育局交办教育系统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线索,经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调查核实,局党组先后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3月15日18时52分至19时35分,职教中心教师景某、李某、程某、屈某、宋某违规在重泉路北段“三和聚”饭店聚餐并饮酒,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局党组对该5人实施了诫勉谈话。

二、3月18日18时至19时,城区片区工作人员张某、李某,东党尧山小学曹某违规在重泉路南段君颐豪庭酒店进行聚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局党组对该3人实施了诫勉谈话。

三、3月25日,县纪委向教育局交办4人离蒲未报备的问题线索。经查实,尧山中学教师葛某未按要求报备离蒲;南街小学教师张某在报备过程中存在谎报。局党组给予葛某、张某警告处分。

四、4月1日,县纪委向教育局交办截止3月31日,908名重点人群在近7日内未做核酸检测的问题线索。经查实,305名重点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局党组对涉及的33所学校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4月6日,县纪委向教育局交办截止4月6日,369名重点人群在近7日内未做核酸检测的问题线索。经查实,局党组对核查出存在重点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雏鹰学校、星驰学校,按照教育部《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教发厅函【2021】40号)相关规定在民办学校年检中扣除相应分值;对核查出存在4名重点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孙镇中心小学,对孙镇中心小学主管防疫工作的主管领导实施了停职检查,对校长实施诫勉;对核查出存在1名重点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党睦初级中学,对党睦初级中学主管防疫工作的主管领导实施诫勉,责令校长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六、4月6日,县纪委交办3189名于清明节期间离蒲师生名单。经查实,有2447学生及家长,有742名教师。经纪检组对742名教师进行逐一核查,有9名教师清明节期间离蒲未按要求报备。局党组对清明期间私自离蒲且未履行任何报备程序的尧山中学3人(闵某、郭某、黄某)、保南小学1人(毕某)、永丰九年制学校1人(王某)、原任中心校1人(张某)实施记过处分;对清明期间未严格履行报备程序的桥山中学2人(王某、魏某)、永丰中心校1人(艾某)实施警告处分。对存在清明期间教师未严格履行报备程序的5所学校的疫情防控主管领导实施诫勉谈话;对5所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实施批评教育。

以上问题,暴露出个别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不够严密、监管不够到位,少数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还存在松劲懈怠心理,疫情防控这根弦绷的还不够紧。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多发,我县也有新冠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空前严峻。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加强督导检查,以绝不手软、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决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敢担当、作风漂浮、失职失责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顶格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同时要全县点名通报曝光,为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