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3031次发布时间:2022-04-20 17:50
蒲教发〔2022〕51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工作要求,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和具体行动,是解决当前教育突出问题和广大家长急难愁盼的重要举措。各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以现实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治理水平,规范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作业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 号)、《蒲城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段学生作业减负工作实施方案》(蒲教发〔2021〕34号)、《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实施方案》(蒲教发〔2021〕10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
1.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2.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学生批改作业。
3.加强作业设计,创新作业类型方式。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各校要健全作业统筹协调机制,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5.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加强课堂教学安排研究,探索健全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二)睡眠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 号)、《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文件要求。
1.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长分别应达到10小时、9小时、8小时。
2.严格落实到校时间要求。小学、中学早上上课时间一般分别不早于8:20和8:00,寄宿制高中早上上课时间不早于7:40。除周一升旗外,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年级、班级不能层层加码将到校时间进一步提前。
3.科学设定寄宿制学校熄灯和起床时间。寄宿制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晚熄灯时间一般分别不迟于21:00、21:30、22:30,并严格按规定的睡眠时间科学设定起床时间。
4.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
5.加强家校协作。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作息时间表,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
(三)手机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21号)、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的要求,引导学生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组织学生通过开展绿色上网承诺等活动,自觉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1.明确中小学校学生手机管理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
2.健全手机管理制度。学校要制定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管理制度,明确手机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加强针对性服务和引导。学校要通过设置公共电话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通过实施“1+N”全员育人导师制等方式及时疏导和教育有沉溺手机网络、行为举止异常、学习成绩异常下降等情况的学生。
4.密切家校沟通。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校外使用手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家长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将“禁止中小学生携带智能手机和个人平板电脑进校园”纳入家校合力育人工作范畴。
(四)课外读物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
1.明确进校园读物遴选标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把握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等基本标准,严禁推荐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及12类明确列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负面情形、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读物资料。
2.健全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遴选程序。各校要制定课外读物推荐遴选程序,严格按程序开展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工作。推荐结果要向学生、家长公示,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落实常规管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学校图书室、受捐赠课外读物和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指导和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学生家长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
4.开展丰富多彩读书活动。规范管理图书阅览室,每天按时向学生开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把阅读作为教育教学重要内容,并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五)体质健康管理。
1.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各校要严格执行小学、初中体育课每周4节,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体育课每周3节要求,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周增加1节足球课。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田径运动会、篮球运动会、校园足球以及上级安排的各种体育竞赛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2.充分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各学校要切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每天上午必须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下午课后必须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体育锻炼。要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
3.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各校要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支持体育社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4.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严格按照渭南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渭南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细则》(渭教发〔2019〕70号),认真落实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配备利于视力健康的采光和照明设备,推进可调节课桌椅全覆盖,并定期做好学生课桌椅高度的个性化调整。扎实抓好每年2次“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近视教育,强化学生保护视力意识。严格落实每学期2次视力普查监测制度,按要求上传视力健康数据。坚持每天2次眼保健操制度,引导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保持正确读写姿势,选择良好用眼环境,培养正确用眼卫生习惯。
5.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落实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要求,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五项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各校要深刻认识加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具体抓、各个岗位责任明确的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制约工作开展的重点与难点问题,确保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努力从“小切口”推进“大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建立健全“家校合作”联络制度。各学校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家校联络制度,改进方式方法,构建方便、及时、有效的家校沟通机制,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家长全面了解学校“五项管理”相关要求,赢得家长理解支持,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倡导家长主动用阅读、运动等正能量活动充实自己的生活,为孩子健康成长树立榜样,凝聚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三)建立健全“常态检查”督导机制。各学校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对照各级督查反馈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纠正工作偏差,实时跟踪整改进度,杜绝问题再生,确保以务实举措落实落细“五项管理”工作要求;设立并向社会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和信箱,引导广大家长共同参与“五项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县局将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入校园进行“五项管理”经常性督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检查和学校年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及个人,按照相关要求严肃处理;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