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浏览:3284次发布时间:2022-04-21 18:46

 

 蒲教发〔2022〕46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各综合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渭安委发〔2022〕5号)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渭南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稳定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和校园安全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中省安全生产会议和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契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开展全系统、全领域检查,夯实责任把隐患消灭在一线,坚决遏制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以稳定的安全形势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本次排查整治重点:学校门禁、校舍安全、汛期地质灾害和汛期校园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及危险化学品和药品、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预防、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周边治理、学生集体活动场所、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及校园欺凌、校内施工及生产安全、防溺水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及安全演练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校外安全隐患

1.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重点是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把检测和标牌发放关口,监督指导校车运营单位加强疫情防控条件下校车全面消杀、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的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制定校车突发事件预案和实施演练,坚决纠正和处罚校车不按审批路线运营、超员、超速运行问题。要坚决取缔载运学生的农用车、报废车、摩的、“黑车”,不断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警示标志、减速带等交通安全标识,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全面排查学生接送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责任单位:职教股、安稳股、各校园

2.校园周边安全治理情况。要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文旅、城管执法等部门,全力排查校园周边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问题、非法经营、乱设摊点、食品卫生问题和治安交通问题,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危险建筑物、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及存放场所等,校内外突出矛盾隐患、精神病人和心理有异常的人员,要将矛盾及时化解。

  责任单位:安稳股、各校园

(二)校内安全隐患

1.门禁:建立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门禁及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监控装置,做到全覆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封闭管理和测温登记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逻、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工作记录详实。重点检查校园安全三个100%完成情况,确保一键报警系统正常使用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责任单位:安稳股、电教中心、各校园

2.疫情防控及其他传染病预防工作。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公共安全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校园出入测温、师生健康监测“日报告,零报告”,防控物资准备情况等。对于其他传染病预防实行疫苗接种查验制度,排查其他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加强校园流行病的检测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基教二股、各校园

3.校舍安全:着重检查防范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各学校要对校园校舍等建筑物进行逐一摸排,特别是砖土木结构的平房,对鉴定为D级的危房要树立警示牌和警戒线,并限期拆除。

  责任单位:校建股、各校园

4.汛期地质灾害和汛期校园安全:自4月份到10月份,我县进入汛期,近期要立即对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等单体建筑物,以及围墙、护坡、护坎等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受地震、暴雨、洪水严重影响,泡水、浸水、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的校舍和附属设施,必须组织专业部门进行鉴定,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使用。要加强防汛施工管理,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严格划分施工区和教学区,对因排除地质灾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等问题,各单位要妥善安排。

  责任单位:校建股、各校园

5.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标识是否完整、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夜间管理和夜间演练。

  责任单位:安稳股、各校园

6.特种备安全:以电梯、压力容器和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为重点,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日常检查保养、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等管理制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操作规程的台帐。

责任单位:安稳股、校建股、各校园

7.危险化学品、药品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与使用中,是否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调查统计学校化学危化品库存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台账;是否落实化学危化品管理“五双”要求,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要求,切实按照存放危险化学品专柜加锁,剧毒危险品专柜加双锁。对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易燃易爆固体、强氧化剂、强腐蚀性、毒害品)要根据其特性分别采取不同存放措施。存放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室必须设有防盗装置(防盗门、防盗窗),防火设施(灭火器、沙箱),要备有急救防护用品,要有详细管理领用记载;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则、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危险化学品管理“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责任单位:基教一股、各校园

8.食品安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以学生食品、饮用水、学生营养餐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健康证的办理、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各校园

9.学生集体活动场所:尽可能减少大型集会,以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集体外出、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安稳股、基教二股、研学办、各校园

10. 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及校园欺凌:学校要建立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排查化解学校与社会、教师与教师、学生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并做好详实记录,同时,广泛开展学生交往安全教育活动,对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加强排查和管控,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安稳股、各校园

11. 校内施工及生产安全:以校内工程施工、校内实训基地为重点,着重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专人值守、与校园完全隔离等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实训基地的设备运行状况、安全生产规程执行、生产活动监督情况。

  责任单位:校建股、职教股、各校园

12. 校内交通安全:检查学校学生出入线路是否拥挤、消防通道是否被挤占、私家车停放是否规范有序,校内道路交通是否规划有序、减速带、警示提示标识是否设立,学生上下楼梯是否左右划分等,以及排查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的因素等情况。

  责任单位:安稳股、各校园

13. 防溺水安全:天气转热,各校园务必加大防溺水宣传教育,落实防水“六个一”要求(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制作一期“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宣传栏;印发一份防溺水宣传教育材料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一次“珍爱生命、预防弱水”主题班会;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集中宣讲活动;布置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作业),教育学生严格执行“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要对所有中小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提醒。要动员各有关单位加强联防联控,落实隐患排查、危险水域管控等防溺水工作措施。家长加强学生的监护,防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要多渠道多方式普及防溺水常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学生安全。

  责任单位:安稳股、各校园

14. 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做到计划、教材、教案、教师、课时、考核“六落实”。实行每学期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强化对学生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汛期灾害开展防雷击、滑坡等避险自救教育,开展防震减灾自救自护知识教育,上下学路途、乘车安全等交通安全教育,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食品安全、用电、自然灾害等知识教育,结合校园安全形势变化及时开展相应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安稳股、各校园

15. 安全演练:加强对学生的应急演练,细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响应措施,完善处置方案,配足应急救援器材,同时要与公安、应急、卫健、消防等部门加强协调,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照演练规定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疏散、食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震减灾、消防、校车逃生、防暴恐自救自护、应对恶劣天气、预防自然灾害等演练。

 责任单位:安稳股、各校园

三、阶段划分

整治行动时间:2022年4月下旬至11月。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月22日前)。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校园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

(二)全面排查(4月23日至5月底)。坚持自下而上、边

查边改。采取学校排查、县局检查、部门联合督查的方式,把风险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分别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清单,实施闭环管理。

(三)集中整治(6月至9月底)。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改,逐一销号。

(四)巩固提升(10月至11月)。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查找不足、健全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四、督查安排

专项整治期间,县局将结合工作要求开展3次督导检查:

(一)第一次督查。5月中旬,重点督查各校园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方案制定情况、隐患问题排查进展情况等。

(二)第二次督查。6月中旬,重点督查各校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风险隐患台账建立情况、排查的重大安全风险和突出问题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典型安全隐患、事件查处情况等。

(三)第三次督查。11月中旬,重点督查各校园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情况、隐患清零情况和检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高度重视。各校园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坚决不触及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底线”,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深入组织学习领会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时摸排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限期整改。

(二)细化工作责任,建立排查台账。各校园要将安全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位、落实到人,明确责任,使学校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各校园要按照要求,切实安排好本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并参照排查整治活动提出的内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台账上要标明所检查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责任领导。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排查整治过程中不认真、不仔细,安全隐患排查中存在缺项,漏项、死角、排查不到位等问题的,专项检查组要现场指出问题并全系统进行通报,在整治行动过程中凡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县局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统筹协调,按时信息报送。各校园5月15日、7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县局安全稳定股。期间,每月15日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重点安全风险清单。

 

附件:1.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2.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