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2641次发布时间:2022-04-24 16:33
蒲城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蒲城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成员单位,教育局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车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渭南市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现将《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申军涛 联系电话:7219741
蒲城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22年4月24日
蒲城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车运行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议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限期整改”的原则,以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对交通安全进行广泛宣传、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齐抓共管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日趋完善,校车运行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校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坚决杜绝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校车安全运行零事故的目标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4月30日)
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校车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教育、公安交管、交通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做好校车安全运行教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校长(园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法律意识,确保校车依法依规、安全运行。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学校、幼儿园,入校入园上好交通安全课,扩大活动宣传面。教育局下属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制定辖区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顿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等,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班级微信群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家长、学生拒乘“黑校车”、超员车、带病车等,同时要公布举报单位及电话,广泛收集校车违法违规信息线索,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日——5月15日)
校车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细化工作程序,夯实工作责任。
交通部门要对全县已审批的校车通行线路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及时消除校车通行道路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车通行线路上的坑槽修补、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校车停靠标识标线、限速标志、警告标牌等设置工作。
公安交管部门要对校车驾驶人从业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吊销其从业资质,对于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及时处理,对无从业资质而驾驶校车的坚决予以清退并依法处理。同时,要对全县校车审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督促到期未审校车及时接受审验,确保校车安全技术指标达标,安全运行。
教育部门下属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按照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内容包括:校车安全例会召开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各项方案、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校车应急逃生演练组织开展情况、各项管理台账规范建设落实情况等。重点排查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情况(即定校车驾驶人及随车照管人员、定车班次、定学生座位、定时检测维护、定接送线路、定接送时间)、校车车容车况、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使用非制式车辆接送学生情况、校车运行手续办理情况(校车使用许可、标牌、驾驶人资质等)、校车运行记录情况、校车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等,并按照一车一档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三) 集中整改及安全演练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
各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主体,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和消除。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学校排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演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于工作敷衍了事、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负责人将予以通报,严肃问责。
校车安全演练春季、秋季各安排不少于一次。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制定适合本辖区实际的演练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及时通过微信、蒲城电教服务平台等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知晓率,积极联系辖区公安交管中队,对活动过程进行专业指导,同时维护好活动秩序,确保演练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提供校车接送服务的小学和幼儿园要在辖区公安交管部门、中心校(城区片区)的统一指导组织下,制定详细的演练活动预案,有序开展好校车安全应急逃生演练、全程接送演练等活动。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做到全程参与,规范指导,有效提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处置突发情况的应急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要注重收集宣传、演练等活动有关资料(预案、图片或视频、有关表册附表2,3、总结),按一园一册完善演练档案,及时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应急演练活动进行总结。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有关成员单位、教育局下属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对校车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望”,总结经验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于12月10日前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集中力量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配合,建立长效机制。教育、交通、交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形成常态化的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切实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3.加强督查,强化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在校车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要全学期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以专项整治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大队随机检查和各中队交叉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严处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批线路运行、驾驶人不具备校车驾驶资质、特别是使用“黑校车”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违规处理情况及时报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表:
4. 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