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4195次发布时间:2022-05-05 17:3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2022年度省市县级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片区、高职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充分调动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根据陕教基一办〔2022〕10号、渭教基〔202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组织开展省市级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省市县级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市级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中小学校。
2.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者(含行政人员、学校德育部门人员、班主任等),从学校层面、德育(政教)处层面、团委层面、少先队辅导员层面、学校关工委层面、班主任层面、专任教师层面进行遴选。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采取差额评选,推荐市级德育先进集体3个、市级德育先进个人6名,表彰县级德育先进个人15名左右。
三、评选条件
(一)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方面,形成富有当地特色、主题鲜明的育人体系、德育品牌,创新、持之以恒完善、组织推进各项德育育人工作,经常性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德育工作亮点突出、特色鲜明。
2.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责任明确,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能结合中小学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德育工作,勇于德育理论和实践创新,并取得优异成绩。
3.积极组织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家庭教育、研学旅行、影视教育以及劳动教育等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较为完善,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和革命传统教育,学校积极开展并参加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
5.近三年本单位教育管理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近三年学校教育教学成效显著,无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等情况。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评选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⑴有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师德“十条红线”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的;
⑵一学年内累计请假超过两个月的;
⑶当年受到警示训诫及以上党政纪处分的;
⑷对学校的工作安排推诿敷衍,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者拒不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
⑸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⑹其它条款规定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的。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3.积极组织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区域内德育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县市区德育特色和亮点。
4.注重教育理论研究和工作创新,在骨干教师培养、学校活动筹备、班级日常管理、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开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管理者、德育部门人员、班主任及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师。
5.参评的班主任教师原则上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可破格推荐。
6.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表率,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获省级优秀指导教师表彰者可特别推荐。
7.将德育工作持续有效融入自身岗位上、工作中,积极开展德育育人工作,育人成效好,有力推动学校德育体系、德育品牌建设。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遴选、择优上报、县级评定”的程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申报。时间:2022年5月9日12:00前。各片区组织遴选推荐德育先进集体1个、德育先进个人3名;各高职中自主申报德育先进集体1个,遴选推荐德育先进个人1名;参评对象填写《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或《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20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学校及个人近一年来德育工作开展情况支撑资料(含官方媒体通讯);各片区、高职中将推荐报告(含推荐名单和推荐理由,推荐理由每个集体、个人各300字左右,个人须注明哪个层面)纸质盖章签字版、公示5日照片(一定方式公示5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推荐时,要设置举报信箱、邮箱、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媒体上予以公布),连同集体、个人申报表、事迹材料、学校及个人一年来德育工作开展情况支撑资料(含官方媒体通讯),所有材料各一式三份,含纸质盖章版、电子版报送基教二股。
(二)县级推荐。时间: 2022年5月16日前。县教育局将组织专家按照《评选标准》,结合学校及个人德育工作开展情况,对参评对象进行审核,并按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填写《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和《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连同县级德育先进个人一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三)市级评选。时间:2022年5月20日前。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候选对象进行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参与省级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要求。各片区、高职中要高度重视评选组织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按期完成。评选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师生广泛参与,逐级推荐。凡被推荐的候选对象,须在各级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
(二)材料要求。各片区、高职中要如期报送材料。各类材料要能如实反映学校和个人德育工作开展情况,体现学校德育品牌、体系建设、常规动作、特色亮点、育人成果。凡被评选为省市县级德育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将在后期全县德育工作培训会中承担经验交流分享任务。
附件1: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2: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3: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