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3272次发布时间:2022-05-09 10:12
蒲教发〔2022〕58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开展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区片区,各中心校:
现将《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5月7日
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专项整顿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不断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专项整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专项整顿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如下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奇 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副组长:赵 娜 教育局学前股股长
贺海滨 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杨少恩 教育局内审股股长
党智峰 城区片区主任
成 员:学前股王刚、计财股曹新健、内审股辛晓莉。
二、整顿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幼儿园。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7日至5月31日
四、整顿任务
此次整顿任务主要包括幼儿园规模核定、账务收支、保教活动等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开展幼儿园最大规模核定整顿活动。根据《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对民办幼儿园活动室数量及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进行现场核查,并结合生均户外活动面积(≥2㎡)、生均活动室面积(≥2㎡)指标,核定各幼儿园最大规模,完成《蒲城县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核查统计表》(附件1)。
2.开展幼儿园账务收支整顿活动。一是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抄送登记制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协议价格收费,收费票据必须单独开具并写清明细,不得与其他费用合开票据;二是伙食费由各幼儿园按照保本原则核定,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专款专用,不以营利为目的,并按月向家长开具收费票据并公示当月收支;三是各幼儿园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除收取保教费及省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严禁以培养幼儿某项技能、能力为名目开设实验班、特色班、体能班等收取费用;四是各幼儿园收支必须专款专用,专账专记,按照财务制度要求,保教费、伙食费、上级划拨经费、专项奖补资金等项目分类做好账务登记,不得一账多用;五是幼儿因故退(转)园造成的退费,各幼儿园严格按照《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3.开展幼儿园保教活动整顿活动。一是规范保教流程,幼儿园科学合理制定一日保教流程,确保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规范组织实施保教活动,实际活动不得与一日活动流程不符,出现“两张皮”现象;二是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相关规定,各幼儿园严格落实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三是各幼儿园定期开展师德师纪教育活动,强化教师管理,签订师德师纪承诺书,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事件发生;四是各幼儿园要切实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充分发挥活动区活动、集体教学活动、部室活动、户外活动、生活活动等各类活动的教育功能,重点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任务意识、自理能力,注重培养幼儿的好奇心、求知欲和专注力,严禁教授拼音、计算、英语等小学知识内容、布置书面作业、组织考试等,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五、结果运用
1.教育局将根据各民办幼儿园最大规模,结合实际,每年秋季开园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下达各幼儿园招生计划。
2.教育局将邀请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每年对各民办幼儿园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形成财务审计报告。
3.教育局将根据各幼儿园保教活动规范情况作为幼儿园年检结果、评估分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六、有关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城区片区,各中心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整顿活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任务、时间制定切实可行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整顿任务落到实处。
2.切实落实整改。城区片区,各中心校对专项整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3.及时汇报结果。城区片区,各中心校在整顿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或请示,活动结束后,完善《蒲城县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专项整顿统计表》(附件2),并于5月31日前将《蒲城县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核查统计表》、《蒲城县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专项整顿统计表》报学前教育股备案。整顿活动前后,教育局将对随机进行督查,对整顿工作落实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将依纪依规予以追责问效。
附件:1.《蒲城县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核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