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庆祝“六一”儿童节的通知

浏览:3375次发布时间:2022-05-18 14:38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幼儿园庆祝“六一”儿童节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直幼儿园:

近期,我县个别幼儿园借庆祝“六一”为名向家长收取服装费、服装租赁费等,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为确保让幼儿度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节日。现将关于做好2022年“六一”儿童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丰富活动载体,畅享游戏快乐。各幼儿园要以“学前教育宣传月—幼小衔接,我们一直在行动”活动为契机,本着务实、节俭、安全、体现教育价值的原则,摆脱传统庆祝形式的束缚,立足园所实际组织开展以游戏活动为载体,适合幼儿年龄特点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

2.强化安全管理,守护幼儿安全。为了确保“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各幼儿园务必做到“三个必须”:必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不聚集、聚众,进入园所落实三码联查、测温、登记;必须制定活动安全预案、应急预案;必须加强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确保师幼安全。

3.深化家园共育,厚植红色基因。各幼儿园要持续深化家园共育工作,通过家长课堂、读书分享会、线上家长会等有效举措,不断提升家园共育水平,形成良好的家园共育氛围,建立家园协同育人的强大合力。同时,注重幼儿阶段劳动教育和德育、美育的培养和教育,引导幼儿从小树立爱国、讲礼貌、爱劳动等良好品德和爱国情怀。

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指导各幼儿园统筹安排相关庆祝活动,要求辖区幼儿园精心组织庆祝活动,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方案,各园开展活动前,必须向中心校(城区片区)报备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

2.落实监管责任。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各幼儿园规范开展活动,落实“五严禁”要求:严禁组织幼儿参加任何商业性演出;严禁组织幼儿外出开展相关活动;严禁以举办活动为名巧立名目向家长乱收费或变相收费;严禁举办奢侈、高成本的庆祝活动;严禁任何商业性广告、讲座进入园所。对在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教育局将进行严肃处理。

3.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结合“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围绕保教质量提升、教师专业成长、园所内涵发展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家园微信交流群、园所公众号等进行宣传,充分展现园所内涵发展。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