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5288次发布时间:2022-05-25 14:44
蒲教发〔2022〕71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以自建房为重点的教育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机关各股室:
现将《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以自建房为重点的教育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蒲城县教育系统
组织开展以自建房为重点的教育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发生自建房倒塌事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以自建房为重点的教育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活动的通知》(渭教发〔2022〕30号)精神,消除全县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自建房为重点的教育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晨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对全县教育用房、重点为自建房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整治,坚决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马新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军峰 党组副书记
王 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志俭 副局长
蒋宏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吝建伟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裴 振 党组成员
雷建军 党组成员
由光辉 原副科级督学
成 员:各综合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片区主任,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
三、工作专班及分工
(一)工作专班
组 长:马新安
副组长:王 奇 蒋宏杰 雷建军
成 员:王晓锋 华高鹏 王五龙 倪永军 张 锋
工作专班设在局安全稳定股,主任由副局长蒋宏杰担任,统筹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专班日常事务及成员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2.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分工
1.安稳股牵头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托管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统计汇总工作。
2.双减办牵头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托管租(用)房、自建房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校建股负责全县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鉴定及整治。
四、目标任务
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全面摸底、突出重点、分类整治,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加快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2022年8月15日前,全县教育系统自建房排查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五、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5日前)。组建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底前)。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全面推进全县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15日前)。全面梳理全县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建立自建房安全监督长效机制,
四、排查整治
(一)工作原则
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二)排查整治对象
全县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托管及校外培训机构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排查整治方式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行动,安排部署,按照学校逐栋自查、县局逐校排查、校际交叉核查的方式,对全县教育用房重点是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四)排查整治重点
1.各学校幼儿园:一是排查校园内所有既有建筑物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80、90年代建设的砖混结构建筑,如餐厅、厕所、门房、水房、电房、自行车棚、后期加盖的雨棚等;二是学校未办理相关手续加盖、自行不按照规范建设的移动板房、钢架房,或在原有建筑上搭建彩钢顶棚,还有文物建筑、水塔、通信塔一类的校内建筑;三是对校园周边及四邻所有房屋进行排查;四是排查辖区所有托管、校外培训机构(农村)用房安全隐患;五是排查学生(或随家长)在外租(用)房安全隐患;六是排查本单位家属小区用房安全隐患;七是负责排查学校外租(或空置校舍)房屋安全隐患。
2.双减办、城区片区:排查城区所有培训机构用房安全隐患。
3.综合单位:排查本单位用房安全隐患。
4.机关办公室:排查局机关用房安全隐患。
以上各单位排查出的问题要如实填写相关表册(见附件),同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县局工作专班;校外培训机构、托管、学生租(用)房存在安全隐患时,首先要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搬回学校或通知家长给学生另寻其他住所),其次要以纸质加盖公章形式一式两份进行报告,一份报县局工作专班,一份报属地政府。
(五)建立台账清单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仔细排查(邀请校建股或房屋安全排查鉴定专业人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时限和预案(整治方案)。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验收”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分级签字确认,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
(六)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对于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拆除的拆除、应加固维修的加固维修,应采取管控措施停止使用的立即停用。
六、专项督查
(一)各片区负责督查辖区各学校幼儿园教育用房、自建房、校外培训机构、托管用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按照县局党组印发《关于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综合单位包联学校制度的通知》(蒲教党〔2021〕25号)文件精神,各股室综合单位负责督查包联学校教育用房、自建房、托管、校外培训机构(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双减办、城区片区负责督查城区校外培训机构教育用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各中心校负责督查辖区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教育用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全县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扎实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重点是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夯实责任,形成合力。本次教育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类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包抓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托管负责人,要切实肩负排查整改主体责任,仔细排查,积极整改。县、校两级合力攻坚,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房屋安全。
(三)严督实查,确保实效。建立局班子成员包抓督查、工作专班随机督查、适时开展校际交叉核查工作制度,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弄虚作假、不严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及时报送。各级各类学校注重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为规范信息报送,各中心校、城区义务段学校、城区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于每周二上午12时前将相关表册(见附件)报送所属各片区;各综合单位、片区(汇总后签字)、高(职)中、县直幼儿园每周二下午18时前将汇总表册报县局工作专班(安全稳定股),对迟报、误报、漏报、瞒报、虚报重要信息资料,造成工作延误的,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倪永军 电话:0913-7213239
邮箱pcjyaw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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