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冬季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1894次发布时间:2011-11-07 09:40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冬季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有效保障校园冬季安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会议及中共蒲城县委办公室、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蒲办字[2011]67号)安排,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系统开展冬季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请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力做好学校冬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

    附:《蒲城县教育局冬季学校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蒲城县教育局

冬季学校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安监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现状,经研究,决定开展冬季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为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总目标,围绕实现全年学校安全工作任务目标,强化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机构机制和管理队伍建设,严格落实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大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力度,严防各类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我县广大中小学师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冬季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冬季学校安全。

    三、检查步骤

    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学校集中自查:(11月8日-11月14日)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对查找出的隐患进行疏理分类。11月16日前,各校将自查报告交教育局基教二股。之后,学校结合安全隐患月查月报制度,每月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安全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2、全面整改:(11月15日-11月19日)各校对自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落实防范措施,同时,建档登记,逐步整改,坚决做到整改时限、人员、方案、资金和预案“五落实”。

    3、教育局督查:(11月21日-12月3日)教育局各包联股室利用两周时间对各自包联学区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对各校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指导与督促,对排查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之后坚持每月一次专项督查。

    四、检查内容

    1、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3、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夜间管理情况;

    4、学校消防、应急设施配备情况;

    5、学校应急疏散设施及防拥挤踩踏管理情况;

    6、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及演练情况;

    7、校园校车安全及预防交通事故措施情况;

    8、学校治安防范及安全值班情况;

    9、学校冬季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10、学校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针对自身安全工作,立即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根据“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要坚决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尤其要加强对取暖设施、用电设备、消防器材、应急设备、辖区幼儿园校车的检查维护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大资金保障,保证不出问题。对检查流于形式、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学校要高度重视冬季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巡逻和24小时值班,切实落实责任,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拥挤踩踏以及冬季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不出现管理盲区;要加强消防、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做好资金保障;要组织人力定期开展收缴管制刀具活动,预防校园伤害事故、治安事件的发生;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与应对能力;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作出因天气变化而造成的安全应对措施,灵活调整作息时间,确保学生不走夜路,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11年12月-12年3月,各单位每月要组织一次全面的冬季安全工作自查活动,并将自查(附学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小结于每月10日前报基教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