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课的通知

来源:党委办    浏览:5711次发布时间:2022-09-08 08:1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规范全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课的通知

各中心校,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教学一线,掌握和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同时缓解学校教学人员紧缺的压力,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就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带课要求如下:

    一、带课人员范围及要求

1.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带课或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或公开课等形式完成教学工作量,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听课、评课任务。

2.中小学校、幼儿园其他班子成员原则上须带与所学专业对应或教师资格证对称的学科,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听课、评课任务。

二、课时量规定

1.中小学校校级领导干部课时量不得低于学校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三分之一。

2.中小学校其他班子成员课时量不得低于学校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3.幼儿园副园长、副书记、工会主席等每周任课不低于0.5个工作日;其他班子成员每周任课不低于1个工作日(幼儿园教师教学1天为1个工作日)。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充分认识学校领导干部带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只有亲临教育教学第一线,才能更深入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才能更好地指导教学工作。学校领导干部带课不仅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还有利于团结教师队伍,形成合力,促进学校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建章立制。学校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教书育人,强化教学意识,根据自身的专业专长选择相应的任教学科,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将精力和工作重心回归到教学教研和提高教学质量主业中来,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教育局将学校领导干部带课情况列入开学工作检查、教学常规检查、教育督导检查等重要内容。中心校做好下辖教学点、幼儿园班子成员带课情况的检查。

3.规范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将学校领导干部带课、听课、评课列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学校教学常规检查时,一并接受检查和全体教师监督。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带课的,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印证资料,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备案。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