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事股 浏览:4439次发布时间:2022-11-08 16:0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教研室: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4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服务于我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单位”),符合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要求的在岗教师。2022年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主持社团或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4.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艺术精湛,业绩卓著,形成独到的风格。
5.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发展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6.在本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7.具备较好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并在实际教学、教研活动中取得良好应用效果。
8.近五年,年均完成72学时以上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完成24学时以上的少先队专业培训。
9.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条件
应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以上;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可申报正高级教师职务。
(三)业绩条件
任高级教师期间,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
高级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有5年以上班主任或主持社团工作经历;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至少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幼儿教师承担或指导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有5年以上班主任或主持社团、辅导员工作经历;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3.教学研究机构
培养、指导不少于8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近5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年均不少于60天,近5年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年均不少于6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四)科研成果条件
1.公开出版1部15万字以上个人教育教学独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正式教育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教科研论文,其中1篇以上发表在核心期刊。
2.教学研究机构,主持完成1项以上省级和2项以上市级教科研课题;其他类型学校的教师,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
3.连续25年在农村和艰苦贫困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教师时,可等量提供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已在本行政区域内同学段学校推广、对本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起到良好推动作用的参考教案、研究报 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科研成果。
(五)继续教育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六)破格条件
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条件,但业务水平高,业绩贡献大,已聘任高级教师满3年且具备其他业务条件的优秀教师,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1部(15万字以上)个人教育教学独著,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4篇以上教科研论文。
2.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和2项省级教科研课题。
3.作为第一完成人,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
(七)其他条件
1.城区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除外)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教学研究人员,在教学研究机构工作3年以上,每学年能够按照单位安排完成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可视同满足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要求。
2.以管理为主的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3.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含市级)表彰奖励人员可优先推荐。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2年11月8日前完成)
各单位通过召开全干会、教研组会、宣传栏张贴等形式,公布正高级教师评审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高级教师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JPG格式文件上传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三)审核与上报(2022年11月20日)
1.各学校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个人上传至互联网的公示必须是学校出的公示结果证明,公示结果证明内容如实反映公示有无异议),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教育局依据申报条件、工作实绩、获得荣誉等,会同县职改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对无异议的合格申报人,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四、有关要求
1.为便于工作,职称评审实行电子化网络申报,推荐上报人员按照1人1套账户密码的方式登录职称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化评审材料(详见附件),申报单位账户密码由县教育局负责分配。
2.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参评教师需提交近一学年本人教案。
3.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4.所有参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微型课答辩,微型课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辛磊 0913-7212897
附件:附件汇总
1.正高级教师电子化评审材料制作要求。
2.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鉴定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