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疫情防控专班    浏览:4072次发布时间:2022-12-16 09:57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县教育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省市县各级号召,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上下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有效将病毒阻挡校园之外,筑牢校园疫情防控防线,保障了全体师生的健康安全,保障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彰显了教育系统的凝心聚力和责任担当。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决定在对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评选对象

1.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先进单位。评选对象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具体工作的股室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幼儿园。各单位自行申报,由各片区初审后上报县局,县局进行复核审定。

2.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重点向基层中小学校倾斜(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动员,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组织严密,为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充分认可的,或被县级以上媒体报道疫情防控先进事迹的单位。
   2.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评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为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深入一线、卫生防疫、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的教职员工。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等方式进行。

1.各单位拟推荐评选对象由所属(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应确保不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2.各单位要切实保证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切实把好推荐评选个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片区于 2022年12月22日前将《蒲城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先进汇总表》《蒲城县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盖章报送学校防控组(疫情防控专班),同时电子版发至县局安稳股邮箱。

联系人:倪永军 话:7213239

箱:pcjyaw2021@163.com

附件汇总

1.蒲城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名额分配表

2.蒲城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先进汇总表

3.蒲城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4.蒲城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蒲城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