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疫情防控专班 浏览:3548次发布时间:2023-02-01 16:59
蒲教发〔2023〕3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抓好工作落实。
蒲城县教育系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1月29日
学校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了科学高效统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持续保障学校正常秩序,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及省市县应疫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教育系统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科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提高教育系统应对和处置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县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学校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新冠病毒感染的疫情。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和联防联控的原则,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管理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马新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军峰 党组副书记
王 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宏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吝建伟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裴 振 党组成员
雷建军 党组成员
由光辉 县政府副总督学
白小红 县政府副总督学
成 员:各股室股长(主任),各综合单位负责人,各片区主任、中心校校长,各学校校(园)长
职 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与落实全县教育系统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疫情发生时,根据县应疫办统一部署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指挥各工作组开展防控应对工作,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学校落实防控措施。
各学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职责为:根据《学校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制定本校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展对学校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建立每日师生员工缺勤缺课登记制度,查明原因并进行追踪和健康监测;及时了解师生员工身体状况,要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
疫情发生时,各学校要根据县教育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专班的部署启动各自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应急处置流程
(一)信息报告
1.迅速:最先发现或者接到发生突发疫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和属地政府报告,不得拖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疫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4.报告形式:紧急电话报告和紧急书面报告。
5.报告内容:
一是疫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以及人员病亡情况;
二是疫情发生的起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是疫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四是疫情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五是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六是新闻媒体各方面的反应情况。
(二)现场处置
根据疫情发生情况,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亲临现场督促检查,指导学校进行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
(三)应急结束
在疫情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一切恢复正常的情况下,应急预案可以终止,终止应由领导小组决定。
四、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应急处置办法
1.精准实施防控措施。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要及时上报,由县局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2.实行校园准封闭管理。严格校园封闭管理,加强门卫力量配备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入校登记制度,落实测温等措施,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入校必须“测温登记”,送货人员车辆和包裹快递必须消杀消毒。
3.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落实师生员工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师生员工不得带病返校上岗上课。
4.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在校园内外都要坚持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不聚集、不扎堆、常通风等文明习惯抵御病毒,走读学生要家校“点对点”上下学,坚持从合理膳食、作息规律、强身健体、提高自身免疫力等方面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积极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统筹做好出血热、结核病、手足口、腮腺炎、流感、麻疹等常见传染病和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工作,扎实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和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的保洁消杀工作。
6.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要设置好卫生室等应急场所,联合属地政府和卫生疾控机构,组织人员培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平急转化高效畅通,处置快速有力。
7.加强防控督促检查。县局、片区、中心校将采取三级联动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对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活动和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疫情防控规定。
8.安全有序开展复课工作。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健全内部分工及运行机制,制定返校工作方案,错峰错时确定返校批次和具体时间。按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做好人员健康监测、物资储备、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整改、校园环境消杀、应急演练等复课返校准备工作。
五、报告程序及时限
县教育系统各单位发现以班级为单位新冠病毒感染,应第一时间向县中小学防控指导组(7212142 、7213239)进行报告;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的时间、地点、患病人员症状,事件经过,初判的原因。县学校防控指导组接报后在1小时内向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7261603)和市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2930856)进行报告。
六、应急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各工作组第一时间在确定地点进行集结,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和本预案要求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应对处置。
根据县应疫办的统一指挥,经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