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职教股 浏览:2353次发布时间:2023-02-15 15:1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城区片区、各有关中心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成绩,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渭教发〔2023〕5号)精神及局党组有关民办学校管理权责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经市、县行政审批部门批准成立、具有合法有效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
二、年检主要内容
1.依法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情况;《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等证件合法合规性;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层次、类别、范围等与实际相符情况;办学章程内容规范并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情况;依法设立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建立党团、工会、教代会,实行校务公开等相关工作情况。
2.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学校党建工作“四个百分之百”(完成党建进章程、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完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完成落实情况。
3.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情况;严格执行县政府招生规定,是否违规跨区域招生、超前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变相组织入学考试或以高额物质奖励等方式争抢生源情况;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情况;学校网站发布信息、招生广告规范情况;学籍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人籍分离违规空挂学籍等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等方面情况。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情况;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情况,校园食品、消防、疫情防控等校园安全稳定落实情况,有无安全事故发生。
5.教育教学管理情况。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教学开展符合教育规律,落实“五项管理”要求情况;考试评价、考试内容符合国家和课程要求情况;教育教学时间安排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
6.聘用教师人员数量与办学规模相适应情况;学科教师配备满足课程设置需要情况;从教人员资格、学历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情况。依法与教师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激励保障和培训等情况。
7.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计情况;财务人员的配备及资质情况;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公示情况,有无乱收费现象。依法建立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信息管理制度等情况;学校的预决算、收支、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清算等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及财务档案完备情况。《蒲城县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落实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年检时间安排
本次年检工作从2月15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月15日-2月19日)。各民办学校要制定年检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蒲城县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系列文件和评估标准,做好相关记录和自查自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阶段(2月20日-3月5日)。按照县局年检文件精神,各校要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同时开展财务审计工作。统筹做好以下材料:
1.2022年度学校工作与发展情况对标报告和PPT报告电子版;
2.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价格审批部门收费批复复印件;
3.自有房产或场地租赁协议(合同)复印件;
4.《渭南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年检报告书》《渭南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申请表》《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规范办学情况一览表》《2022年渭南市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信息登记表》(附件1、2、3、4、5);
5.《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1月1日至12月底),并附固定资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此项材料于2023年3月5日前上报)。
以上材料,除《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财务审计报告,其余材料(对标报告、批文复印件等)汇编成册(经审定无误后胶印)报职教股,纸质版(含电子版)于3月5日前上报。
第三阶段:年度检查阶段(2023年3月6日-3月1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上王中心校做好辖区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通过“听、查、看、访”等形式,即听工作汇报(均用PPT汇报,时间10分钟内)、查资料(按照六个一级指标分类整理)、看校容校貌及部室、走访教师及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民办学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结合实际,按照《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表》分类逐校逐项进行量化赋分。县局抽调专人组建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组,按照上述流程开展年检工作,抽检上王辖区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督查桥陵、陈庄辖区民办学校停办情况。
第四阶段:整改惩戒阶段(3月11日-3月31日)。年检工作结束后,县局将依据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组提交的检查情况,并结合各校一年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安排、规范办学、信访稳定、安全管理等情况,逐校得出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理。其中,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函告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撤销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和公章,终止办学。
1.群众来信和投诉较多,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条件差、教学或财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其他违法办学行为的;
2.未经行政审批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办学类型、地址、办学内容等,并对教育行政部门的批评、整改要求置之不理、拒不改正的;
3.不重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的演练、未制定应急预案、未按规定配足配齐安全设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
4.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违规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经审计,财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尚未改正或无法改正的;学校注册资金或资本提前或变相撤出的;指使会计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
6.对学生或家长投诉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应退学费拖延退还的;未与专职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或未办理相关保险保障的;
7.其他违规行为的。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检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审管联动,推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民办学校总结提升的有效途径,更是引导家长选择民办学校的参照。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迎检工作机构,董事长或理事长、校长要亲自负责,带头抓好自查和迎检工作,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合理安排教育教学,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是各民办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自查总结,材料务必真实、数据务必准确;二是各有关中心校要深入民办学校开展初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学校办学情况,客观公正地赋分,督促学校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三是县局年检工作组根据民办学校自查、初检结论和全年民办学校工作情况,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准确客观赋分,形成年检报告。
(三)加强宣传,示范引领。民办学校年检结论适时将通过电教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选择合格民办学校。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对全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办学年检情况进行公告。
联系人:张锋安
电 话:7219741
邮 箱:zhijiaogu741@163.com
附件:附件汇总
1.渭南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年检报告书
2.渭南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申请表
3.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规范办学情况一览表
4.2022年渭南市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
5.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信息登记表
6.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合格学校登记表
7.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基本合格学校登记表
8.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学校登记表
9.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吊销办学许可证并注销登记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