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1】94号

作者:admin    浏览:2106次发布时间:2011-11-29 10:58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

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蒲教发【2011】94号

 
各初中、县直单位: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渭教人〔2011〕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及“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精神,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校教育人事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在全县建立起县、校分级负责的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系统,使县教育行政部门准确掌握各校教师队伍基本情况和发展变化情况,为快捷、高效的统计数据,分析教职工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决策提供基本依据。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全县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的顺利进行,教育局成立了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雷林瑞
副组长:张建国
成  员:来  雄  何亚平  雷建军  赵丹江  曹石林
各单位要建立由分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保证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和设备到位。
   (二)开展人员培训工作。
县教育局将以镇校为单位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工作,给每所学校免费发放一册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系统学校版使用说明书和系统光盘,在每镇培养一名系统建设骨干技术人员,通过理论培训和实际上机操作指导,使每名技术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软件系统各项操作。各单位要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开展系统培训工作,确保每校有一名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操作。
   (三)开展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工作。
第一步,打印个人信息采集表,让教职工本人如实填写,各单位指定专人对表格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把关,必要时与档案核对,并审核签字。第二步,各单位组织专人按照教职工填写的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对个人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第三步,录入完成后,将教职工信息打印成表,交教职工本人复核签字,信息无误后,由各单位妥善保管待查。第四步,各校通过系统,将各校数据导出,上报县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时间安排。第一阶段:2011年11月7日——2011年11月30日,为系统资料发放、人员培训、系统安装调试和熟悉软件阶段。第二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3月10日,为教职工信息采集录入阶段。各单位要分别在2011年12月25日和2012年2月25日前,分两次向县教育局报告系统建设进度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阶段:2012年3月11日——2012年3月13日,为数据汇总上报阶段。各单位要将汇总数据及系统建设基本情况和现状,好的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正式文件报县教育局。
(二)明确信息采集范围和单个信息采集量。按照省、市文件要求,采集对象为所有财政供养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不在其中。根据2011年11月4日全省中小学管理系统建设会议精神,各镇教学点以中心校为单位,附设在小学中的学前班(幼儿园)以附设小学为单位采集信息。学校基本信息共有143项,教职工个人信息采集表中共有193项信息,都要全部如实填写。
 (三)做好个人采集信息材料的分类整理存档工作。各单位要妥善保管经签字确认过的信息采集表,建立台帐,分类保管,以备日后查验。
 (四)做好个人信息核对录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各单位要切实核对好个人信息数据,教职工个人信息采集表要经教职工本人,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展信息录入工作。系统中的个人数据将作为个人评选先进、职务职称晋升等人事管理工作的依据,如果出现系统中的数据和个人档案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问题,要以个人档案为准,并以档案为依据及时修改系统中的数据,做到数据信息和实际情况一致。
   五、加强督导检查
      根据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设置规定,学校及县直单位基本信息和教职工个人信息由各单位输入、修改完善。县教育局将加大对系统建设和信息录入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整个系统建设平稳有序进行。县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单位系统建设情况和教职工个人信息真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联系人:曹石林,联系电话:7212897
    蒲城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QQ群:185561159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