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941次发布时间:2023-02-27 10:58
蒲学助发[2023]02号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宣传资助政策,提高学生及家长的知晓率。
各校(园)按照最新的资助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全干会、学校大会、宣传单、微信等形式向全体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宣传政策,使他们清楚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极大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二是向毕业班学生宣传即将升入学段的资助政策,彻底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升学的后顾之忧。三是对于一些特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面对面”、“一对一”地宣传,让他们更清楚地了解学生资助的条件、标准以及申请的程序等。四是向社会公布我县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和投诉答复工作。
二、严格复查资助对象,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
各校(园)按照蒲城县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蒲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蒲教发〔2019〕82号)要求,按程序对2022年秋季学期享受资助的学生进行复查再认定和“小范围”内动态调整,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一是更新已脱贫、脱贫不稳定、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台帐,做到与相关数据库一致,不漏一人,数据精准。二是对于上学期享受资助的学生,本学期因特殊原因不再符合资助条件,要予以取消资助资格。三是对于本学期因疫情、突发严重情况等影响的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要符合资助条件就要纳入享受范围。四是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公示工作的通知》(蒲学助发〔2019〕03号) 文件要求,做好本学期的公示工作。
三、加强资助资金管理,做好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各校(园)按照资助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规范管理,管好、用好学生资助资金。一是要严格按照各学段关于资助资金发放形式的要求,做好发放工作,发放中既要据实又要精准更要规范,不得违规发放。二是履行好签字手续,发放表册相关人员签字齐全,既要在学校备案备查,还要向县学生资助中心备案备审。三是各类资助资金从拨付到学校(园)起一周内发放完毕,不得推迟发放时间。四是资助资金发放完后一周内,将银行发放流水、发放花名册(PDF文件格式)上报县资助中心。
四、加强资助信息化管理,做好学生信息管理工作。
各校(园)要熟练地掌握“全国系统”和“省建系统”的操作和使用,做好系统的填报、核对和审核工作。一是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系统的相关操作,做到系统操作游刃有余。各中心校、城关片区要在本辖区内定期地开展系统操作培训,以提高整体操作水平。二是要按照县资助中心的时间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两系统”受助学生信息的填报、核对和审核工作。三是要对受助学生的信息做好保密管理,不得随意对外泄露。
五、加强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做好贫困学生建档工作。
学生资助档案的建立、健全和管理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检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各校(园)要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档案资料,确保宣传、认定、发放等每个资助环节都有相应的印证资料。档案资料要规范管理、认真登记、分类存档、完善补充、美观装订,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六、有关要求。
1、各校(园)长要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乡村振兴,持续加强规范管理,争创优质服务。
2、各校(园)要按照本通知精神,专题安排春季学期资助工作,分管领导牵头,专人负责,按程序、按时、按节点完成各项资助工作,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3、各片区、中心校要统一安排,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学生资助工作,并经常性地做好督促、指导和检查。
4、各校(园)务必于3月10日前,按附件要求,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签字)。各中心校、城关片区要审核、汇总辖区内的情况后统一上报。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前:姚化茹 电话:0913-7235049
小学:张荣华 电话:0913-7235049
初中:许小艳 电话:0913-7235049
高中:党小维 电话:0913-7235063
中职:刘 瑜 电话:0913-7235063
附件1:《财政局基础表》
附件2:《蒲城县2022-2023学年下学期资助统计表》
附件3:《蒲城县2022-2023学年下学期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花名册》
附件4:《蒲城县2022-2023学年下学期动态调整学生(幼儿)花名册》
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