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稳股 浏览:4375次发布时间:2023-03-01 17:27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倡议
全县广大教职员工、家长朋友:
道路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文明依法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行才会更安全,社会才能更加文明和谐。
今年春季以来,我县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都因未戴安全头盔或未系安全带使伤害加大。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50%左右,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死亡总量中,90%至95%的死亡案例由脑外伤引起,其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戴安全头盔或未系安全带所致。为此,我们郑重倡议:
一、做到文明守法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要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管理劝导,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做到安全文明绿色出行,驾乘电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坚决杜绝不佩戴安全头盔。
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学生要积极督促家长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未戴头盔不坐家长车,争做人人是“首席安全官”。
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两、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老年代步车)驾乘人员不能超过2人,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无论是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还是在县乡村道,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请主动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坚决禁止只插扣不佩戴等不安全行为。
四、互相监督提醒。全县教职员工、广大学生家长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
五、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安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平安蒲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承诺书(各级校园将承诺书发放给每一名教职员工及家长,经本人签字后统一留存并建立专档)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