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浏览:2920次发布时间:2023-05-10 09:2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特举办家庭教育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履行家庭责任 学做合格家长

二、活动目的

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讲话精神,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内容要求,使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了解必要的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235月15日至20235月19

四、活动形式

(一)组织全校(园)教师、家长观看《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视频(视频由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提供);

(二)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全文,开展父母共读《家庭教育促进法》活动,重点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的有关内容,了解家庭教育的五项原则、六大内容、九种方法;

(三)开展亲子手抄报或亲子绘画活动,以家庭为单位完成一张家庭教育手抄报或幸福家庭绘画作品,择优在学校、幼儿园进行展示(线上或线下均可);

(四)举办“履行家庭责任 学做合格家长”经验交流会或征文,分享家教经验、家教故事、家教心得等;

(五)利用校园网络平台、校园广播、宣传栏、户外电子屏、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教师、家长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五、活动要求

(一)各校(园)根据实际情况在宣传周有效开展活动,将“依法带娃”的思想深入人心。

(二)全体教师要带头学法懂法,带头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让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支撑起良好的校风。

(三)5月19日活动结束后,各校(园)将活动资料(纸质版)择优汇总上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cjtjyzx@163.com。

联系电话:09137200775

                              

                                                 蒲城县教         

                                                 20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