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教二股 浏览:4035次发布时间:2023-05-15 16:0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2023年度省市县级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
根据陕教基一办〔2023〕11号、渭教基〔2023〕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组织开展省市县级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5月15日—5月18日。
二、评选对象
1.省市县级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全县中小学校。
2.省市县级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全县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者(含行政人员、学校德育部门人员、班主任等)。
三、推荐名额
各学校限报一个集体或一个个人名额,近三年已经获得过此项荣誉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四、评选条件
1.省市县级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均参照《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附件1)。
2.省市县级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均参照《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附件2)。
五、推荐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择优上报、县级评定”的程序进行。
1.各学校组织参评对象自愿填写《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4)或《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5),并提交20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学校及个人近一年来德育工作开展情况支撑资料(含官方媒体通讯);各校负责人填写《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3)。
2.各学校将公示照片,连同集体、个人申报表、事迹材料、学校及个人一年来德育工作开展情况支撑资料(含官方媒体通讯)、汇总表,所有材料各一式三份,含纸质盖章版、电子版报送基教二股。
3.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并按渭南市教育局名额分配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组织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按期完成。评选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师生广泛参与,逐级推荐。凡被推荐的候选对象,须在各级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
2.各学校要如期报送材料。各类材料要能如实反映学校和个人德育工作开展情况,体现学校德育品牌、体系建设、常规动作、特色亮点、育人成果。凡被评选为省市县级德育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将在后期全县德育工作培训会中承担经验交流分享任务。
3.各类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报表不得自行改版,打印时删除附件字样。电子版、纸质版须同时上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4.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5.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