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前股 浏览:2793次发布时间:2023-05-16 11:42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幼儿园:
为规范全县幼儿园办园行为,营造良好的学前教育生态,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开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活动内容
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全面核查及规范整改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
1.幼儿园办园方向。重点排查幼儿园是否健全党组织对 幼儿园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是否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重点排查幼儿园一日保教活动 是否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保育教育全过程;幼儿园是否严格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要求,是否存在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征的保教内容与方式,是否存在超纲超标进行“小学化”教育教学活动等行为。
3.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重点排查幼儿园是否规范落实 《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是否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严格师德师风考评,是否存在打骂体罚幼儿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活动时间
5月16日—6月2日。
四、核查方式
1.自查整改(5月16日—5月19日)。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活动三个方面的内容,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建立工作台账,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各片区、中心校要加强对幼儿园自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幼儿园落实管理责任,完善长效监管制度,把规范办园行为工作作为常态工作抓严抓细落实到位。
2.核查整改(5月20日—5月26日)。在幼儿园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各片区、中心校要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核查,重点对办园方向、师德师风、“小学化”治理、违规收费等重点环节和方面开展实地核查,核查可采取入园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进行,要确保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有序。
3.形成核查汇报(5月27日—6月2日)。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幼儿园要如实总结活动开展情况,2023年6月2日前将活动开展核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4.随机督查。县局将对各幼儿园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对群众反应强烈的违规收费的幼儿园或监管不到位的片区、中心校,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重点督办。此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也纳入对片区、中心校、幼儿园年度考核之中;同时将整改结果运用在幼儿园评估分类认定、普惠园认定、幼儿园年检常检等综合管理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反弹等现象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作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问题常抓不懈,促进幼儿园健康良性发展的有效举措常抓常管。请各中心校、县直幼儿园于2023年6月2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盖章报送至学前教育股。
联系人:王 刚 电 话:7237903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