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渭南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基教二股    浏览:3740次发布时间:2023-05-26 11:5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九届“渭南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蒲文明办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系统参与第九届“渭南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年5月26日-6月1日

二、奖项设置

第九届“渭南市道德模范 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 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评选表彰“渭南市道德模范”若干名,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渭南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所有蒲城市民,包括在蒲城居住、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不推荐18岁以下未成年人,已经获得此项荣誉的不再参评。

2.评选条件: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学校公开推荐、片区酌情遴选、县局择优上报”的程序进行。

1.各学校组织参评对象自愿填写《第九届渭南市“道德楷模”推荐表》(附件2)其中事迹简介控制在500字左右,照片使用二寸红底证件照;另附1500字事迹材料;填写《第九届渭南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征求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至片区。

2.各片区务必于6月1日前完成评选,每类“道德模范”择优推荐上报1名,纸质盖章版于6月1日前报教育局基教二股,教育局择优推荐县文明办。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学校要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明确表彰类别,扩大宣传力、影响力,形成良好氛围。

2.务必保证评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确保推荐对象经得起调查、走访、核实。

3.各类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报表不得自行改版,打印时删除附件字样。电子版、纸质版须同时上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评选标准

2.第九届渭南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3.第九届渭南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