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前股 浏览:3249次发布时间:2023-06-12 10:0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正、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2023年秋季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片区、中心校负责,各幼儿园具体组织实施。
3.坚持方便就近原则。结合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园所规模,坚持公民办并举,落实“相对就近、方便接送”的要求,满足就近区域内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4.坚持免试入园原则。严格落实幼儿免试入园原则,除卫生部门规定的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幼儿和家长进行考试或测查,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
二、招生对象
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宣传阶段(7月3日至7日)。各幼儿园利用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口公告栏发布招生公告,公告内容明确招生计划、幼儿园性质、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
2.审核登记阶段(7月8日至9日)。各幼儿园按照户籍类,住房、生意经营等类别分别进行现场审核登记。
3.新生录取阶段(7月10日至12日)。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办园规模核定情况,确定录取幼儿,并下发入园通知书。
4.名单公示阶段(7月13日至15日)。各幼儿园对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幼儿入园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各片区、中心校要结合招生阶段安排统筹做好辖区内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2.严肃工作纪律。各幼儿园一是要结合县局招生安排,制定计划班额、学位数明确,内容真实、措施得力的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7月1日前报所在中心校、片区审核,经中心校、片区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二是规范办园行为,不得以各类名义提前预收费用或提高收费标准;严格落实《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相关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以虚假宣传、赠送物品、恶意降费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
3.确保和谐稳定。各幼儿园、各中心校、片区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和咨询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耐心细致为家长答疑解惑,随时关注舆论动态,按照方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