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教一股 浏览:4661次发布时间:2023-06-20 14:3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确保全县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有意义的暑假,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渭教基【202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散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不得晚于7月8日,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幼儿离园时间为7月7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
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年级,应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天,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凡组织高一年级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提前一周(8月8日前)将书面申请报教育局基教一股,经县教育局备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提前开学军训,且不得组织课堂教学,开学军训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学校在军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义务教育学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军训活动。
二、相关要求
(一)认真抓好期末工作。各校(园)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并于7月14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基教一股。
(二)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暑期培训。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三支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教师发展中心安排和要求积极组织参与暑期培训。
(三)高度重视师生及校园安全工作。一是各校(园)在放假前要组织广大师生进行疫情防控及假期安全专题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召开班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把学生暑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暑期疫情防控、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溺水、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安全意外事故;二是要做好暑假期间的消毒和安保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做好校舍、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重大情况、突发事件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半小时内电话上报,书面报告2小时内上报)。假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4日前向局办公室和安稳股各交一份;四是有校车的幼儿园利用假期做好车辆检审、维修和保养工作,积极办理校车相关许可手续,确保校车依法依规安全运行。
(四)严格执行各项“减负”规定。各校(园)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上新课、有偿补课。幼儿园不得组织幼儿参与各种兴趣班、商业演出、招生宣传等相关活动。各校(园)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园)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育局将对学校集体补课行为、幼儿商业演出等违规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公开曝光、严厉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校(园)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的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亲近自然、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度假,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的教育管理,不要人为加重学生假期课业负担。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
(六)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各校(园)要依据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政策宣传、报名登记、资料审核、录取入学等工作,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农村学校要积极开展入户宣传工作,向家长展示教育变化、宣传招生政策,避免学生盲目进城,减轻农村家庭经济负担。各级各类幼儿园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收取下学期各类费用。
(七)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秋季开学前,各校(园)要组织教职工提前返校,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学。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