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1642次发布时间:2012-02-16 16:5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2012年省市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教育局决定今年继续在高中、初中评选并表彰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标准
    2012年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为全县高中、初中(含企办、民办中学)全体学生(不含补习生),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择优上报,由学校择优上报教育局。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市教育局审批,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经市教育局推荐上报,由省教育厅审批。
    三、评选名额
    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定额评选,不得突破,名额见附件2。
    四、几点要求
    (一)开展此项评选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发学生学习进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力度,争取全体学生积极投入评选活动。注意将评选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并根据学生相关档案进行全面考评。被评为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应将荣誉称号记入该生本学期《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注意照顾边远山区学校,兼顾各个年级,其中初三、高三学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各学校在上报前,必须将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情况在所在校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要防止片面注重学习成绩的现象,坚决杜绝少数人“内定”。各校对推荐、评选的候选人,要认真进行审核,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如有违反评审程序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抓紧时间集中进行。将登记表(附后)复印发放(A4纸张),要注意填自己所对应的省、市、三好、优干登记表,教师要加以指导,督促认真填写。用钢笔工整填写,不得涂改,不得将登记表自行改版打印。
    (四)各学校必于2月24日前将推荐、评选结果及所填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教育局基教二股,逾期不报,按放弃对待。  

    附件:
    1.
省、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2. 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3. 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
    4. 陕西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5. 渭南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
    6. 渭南市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