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弘扬革命传统发扬延安精神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1734次发布时间:2012-02-17 11:1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弘扬革命传统发扬

延安精神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弘扬革命传统,发扬延安精神”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市教育局要求,全县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观革命纪念馆、祭扫烈士陵墓园等活动,追寻先烈的足迹,感悟延安精神的精髓。同时,还要组织学生通过参观现代化企业、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了解家乡的巨大变化,使学生真正体会到延安精神是中华民族优秀精神财富的继承、发展、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并取得社会主义建设巨大成就的重要法宝。各中小学要通过开展以弘扬革命传统,发扬延安精神为主题的诗文、格言及名篇佳作的诵读活动,加深对革命传统和延安精神的进一步理解。
    读书征文活动是开展“弘扬革命传统,发扬延安精神”的重要载体。因此,各学校要大力开展读书征文活动,参加省上的读书征文评选活动。此活动将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每个组别各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征文字数小学组1000字以内,初中、高中组1500字以内。征文主题“弘扬革命传统,发扬延安精神”,题目自定,题材不限。各学校要做好读书征文活动作品评选推荐上报工作。各学校择优推荐上报读书征文5篇(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于2012年3月20日之前报送至教育局基教二股。各学校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按时报送征文,确保我县此项工作出色完成。
    联 系 人:何增会
    联系电话:0913-722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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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