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监察室 浏览:4539次发布时间:2023-08-02 09:1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从严整治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等问题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从严整治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减少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整治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全体教师。
三、整治内容
1.违规有偿补课。重点整治五个方面问题:
(1)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其它课余时间违规组织学生参加收费或免费的培训班或补习班。
(2)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学生信息或介绍生源。
(4)违规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2.违规推销教辅。重点整治三个方面问题:
(1)未按照“一教一辅”的原则订购指定的教辅材料。
(2)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3)以布置作业为由,推荐、诱导、胁迫学生或家长购买指定书店的教辅资料。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各校(园)要将本次专项整治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到每位教师。同时,要在校内要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学习,在校内开辟专项整治宣传栏,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
2.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各校(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根据整治对象和整治内容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校要采取表格方式,就专项整治内容逐条逐人开展排(自)查,自查自纠期间自行停止、自我纠正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行为经教育局认定的,可以从宽处理、既往不咎。自查自纠阶段以后核查仍然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学校和教师从严从重进行问责处理。
3.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各校(园)要根据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要通过专项整治,不断提高中小学校和全体教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规范办学行为、从教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片区负责人,要领导和指导片区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片区学校治理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等问题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各学校要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校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推销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并且经常向片区负责人如实汇报这方面的工作。
2、广泛宣传动员。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政策意识和纪律意识。各学校要与教师签订《承诺书》,并要求教师承诺践诺,要以美篇、公众号、告家长书等形式对治理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进行广泛宣传。
3、强化跟踪监管。各学校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从严整治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等问题作为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落实好“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其他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实施齐抓共管,坚持常抓不懈。要执行好学校领导包年级包班级包教师负责制,责任到人;要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设立校长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坚持不定期深入班级了解学生,走访家长,加强跟踪监管,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彻底整改。
4、强化问责,从严查处师德师风方面违规违纪行为。对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查实违规违纪的教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令退还违规所得,取消对该教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当年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对查实有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的学校,当年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学校及校长的责任。
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将本校(园)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有关情况于2023年10月10日前书面报教育局监察室。联系人:赵佳莹;联系电话:0913-7237902;邮箱:pcjyjcs2023@163.com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