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前股 浏览:3056次发布时间:2023-09-04 16:33
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幼儿及教职工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直幼儿园:
为了及时更新维护2023年秋季在园幼儿数据信息,确保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幼儿数据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做到人籍一致,并全面做好幼儿教师数据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幼儿及教职工信息统计工作从2023年9月6日—9月15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幼儿数据信息维护工作截止日期为9月28日。
二、范围及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秋季新增幼儿、离园幼儿信息、在园教职工均属本次维护和统计的对象。
三、主要工作
1、登陆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新增、离园幼儿信息进行相应操作,及时更新维护在园幼儿数据信息。
2、以幼儿园为单位形成在园幼儿班级花名册,备齐幼儿身份证明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并做好幼儿数据统计工作。
3、全面做好在园幼儿教师及管理人员信息统计工作,如实填写《蒲城县2023年秋季幼儿教师信息统计表》《蒲城县2023年秋季幼儿园教职工情况统计表》。
4、为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各中心校、城区片区领导班子成员对辖区内幼儿园包联到人,做好幼儿园日常督导检查指导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直幼儿园接此通知后,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召开辖区幼儿园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幼儿及教职工信息统计工作;二是各幼儿园在统计园所专职教师、幼儿数据信息时,一定要逐人逐项进行登记,核对无误后方可上报。
2、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督促并指导辖区内幼儿园按时完成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审核、上报等工作,暂无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帐号的幼儿园,只完成幼儿班级花名册及统计表等相关工作,上报中心校核查。对于逾期未完成幼儿信息录入、审核等工作的幼儿园,责任自负。
3、对于年满5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享受减免保教费的幼儿信息,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依据幼儿班级花名册(学前一年)逐人对照户口本进行核对,确保减免政策落到实处。
4、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直幼儿园务必于9月16日前将附件1—4电子版(EXCEL格式)上报教育局学前教育股。《蒲城县2023年秋季幼儿班级花名册》留存各中心校,以备待查。
联系电话:7237903 联系人:王思煜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