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浏览:3912次发布时间:2023-09-11 14:20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课堂规范”为主题的公开示范课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
为了落实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专业引领及 “传、帮、带”作用,尽快规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加速全县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县局决定,以校为单位开展“课堂规范”主题的公开示范课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学习借鉴优秀骨干教师成功的教学经验和长处;
2.进一步规范学校课堂教学行为;
3.加强教师之间教学研讨交流。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中旬至10月底
三、示范课授课教师范围
省市县“三级三类”和其他类骨干教师等。
三、活动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9月11日--9月15日),各校宣传文件精神,制定详实的活动方案,上报教师发展中心;
第二阶段(9月18-10月19日),各校进行示范课展示、开展评课、议课活动及优质示范课评选、视频录制等。活动结束后县直学校每校上报5节优质示范课视频、每个中心校上报3节优质示范课视频连同教案、课件,活动总结等相关资料一并上报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
第三阶段(10月20日--10月30日),县级评优遴选推荐上报市局。
四、活动要求
1.公开示范课要以新课标理念为依据,以培养学生能力为宗旨,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为指导,注重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课堂坚持“以学定教”,突出教学重难点,精心设计课堂环节,以学生的“学”贯穿整个课堂,杜绝“表演式”、“多媒体泛滥式”的课堂,扎实教学过程,落实“教-学-评”一体化,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派一名校级领导负责此项活动的全过程,对评选的优秀公开示范课,进行全程录制,及时推荐上报。同时各校要以此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制定学校课堂规范行为细则,改革课堂教学,探索提高教学质量的好办法。
3.县局和电教中心对上报的优质示范课进行联评,按60%比例评选精品课并作为县级交流,同时以20%比例向市局推荐上报;各校务必按时间、节点把活动方案及相关优质示范课材料上报教师发展中心邮箱pcjiaoshi@126.com。
4.县局将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基教一股成立联合督导组,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督导。对认真负责、课堂教学规范的学校进行全县通报表扬并在片区内进行观摩学习;对敷衍了事、应付差事的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发放整改通知。
联系人:教师发展中心 耿晓红(业务指导)
电教中心 王 宾(技术指导)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