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督导室 浏览:2412次发布时间:2023-10-23 16:13
关于对2023年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创建进行县级评估认定的通知
各创建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创建工作,提升创建工作质量,根据蒲城县教育局《蒲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发展学校达标监测实施方案》(蒲教发〔2023〕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26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达标创建工作进行县级评估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共计4天)
二、评估方式
共分四组进行评估认定(分组安排见附表),评估专家组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创建学校进行评估认定。
三、评估内容
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达标指标体系(试行)》《50人以下小学教学点优质均衡发展达标指标体系(试行)》
《蒲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学校专项档案资料指导意见》和《部室建设标准》对各创建学校进行评估认定。
四、评估要求
(一)做好准备工作。各创建学校要严格对照指标体系完成自查自评报告和监测表,提前填写好13表9册和相关资料,有序安排好评估的相关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13表9册、监测表、自查报告等资料模板请在“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群”内自行下载)
(二)严明督评纪律。县级督评时,各学校和评估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负责人将进行严肃追责。
(三)抓好整改落实。各创建学校对于自查及评估组指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立即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附件:蒲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创建县级评估认定安排表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