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创建进行县级评估认定的通知

来源:督导室    浏览:2412次发布时间:2023-10-23 16:13

 

关于对2023年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创建进行县级评估认定的通知

 

创建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创建工作,提升创建工作质量,根据蒲城县教育局蒲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发展学校达标监测实施方案》蒲教发202314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26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达标创建工作进县级评估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31024日至1027(共计4天)

二、评估方式

共分组进行评估认定(分组安排见附表)评估专家组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创建学校进行评估认定

三、评估内容

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达标指标体系(试行)》《50人以下小学教学点优质均衡发展达标指标体系(试行)

《蒲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学校专项档案资料指导意见》和《部室建设标准》对各创建学校进行评估认定。

四、评估要求

(一)做好准备工作。创建学校要严格对照指标体系完成自查自评报告和监测表,提前填写好13表9册和相关资料,有序安排好评估的相关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13表9册、监测表、自查报告等资料模板请在“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群”内自行下载)

严明督评纪律。县级督评,各学校和评估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负责人将进行严肃追责。

抓好整改落实。创建学校对于自查及评估指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立即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附件:蒲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创建县级评估认定安排表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