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1726次发布时间:2012-03-05 14:27

 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委3月1日“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县有关精神要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中开展学雷锋活动,现将我县教育系统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望认真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雷锋活动的开展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四十九周年纪念日。雷锋精神伴随着一代代青少年健康成长,已成为民族精神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雷锋精神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广泛深入的开展学雷锋活动,是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弘扬革命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学习雷锋精神要以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学雷锋活动也是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重要方式。青少年是志愿服务的生力军,学校是教书育人、形成志愿服务意识的主阵地,要大力推行志愿服务思想,积极倡导和实践“服务社会,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认真开展“学雷锋,见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实践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确保学雷锋活动扎实开展
    1、各单位、各学校要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迅速掀起学雷锋活动热潮,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好学校宣传主阵地作用,利用悬挂横幅标语、电子屏幕、墙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网络等方式宣讲雷锋精神,报道学雷锋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各学校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组织召开“学雷锋”动员大会,安排做好“五个一”:听一个雷锋的故事、背一句雷锋的名言、读一本雷锋的书、出一期有关雷锋的小报、写一篇学雷锋的日记或作文。
    3、各学校组织全体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身做起,开展“两个一”活动:⑴开展“伟大的母爱”教育系列活动。结合三八妇女节,开展“我为妈妈洗一次脚”、“我想对妈妈说……”等系列活动,引导学生体会父母的劳苦。⑵结合植树节,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美化校园环境及周边环境“每人种植一棵树”活动。
    4、各学校组织开展“热爱家乡、服务社区”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组织学生打扫校园内的卫生;组织学生清理社区或路旁的垃圾; 组织学生为所在社区、村庄的孤寡老人义务打扫卫生,为孤寡老人送温暖。
    5、各单位、学校要着力倡导志愿服务,积极建立师生志愿者服务队,探索适合学生特点的学雷锋实践活动。充分利用3月5 日学雷锋活动日、3月12日义务植树活动日等节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单位、各学校要将“学雷锋活动月”作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争做“四个好少年”(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精神的重要德育实践活动抓实、抓好,要精心策划,认真准备,确保活动效果。
     2、结合实际,整体推进。各单位、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积极探索学雷锋活动的新途径、新方法,赋予学雷锋活动新的时代内涵。要把“学雷锋”与文明礼仪培养活动,行为规范教育活动、诚信教育活动和创卫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在活动开展期间,各校要做好活动素材的收集和整理,及时总结开展活动的成效和做法。在活动结束后,各校要将活动情况、图片、影像资料和先进经验及时总结上报于4月5日前报教育局。电子邮箱:
pcjjeg @163.com。  教育局将对活动情况进行分析评比,作为年度德育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