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工作的
通 知
各初中、职业学校:
为了认真落实市教育局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现就做好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校要认真落实《蒲城县2012年职业教育招生方案》,积极与职业学校联系,向初三毕业生宣传职业学校及各专业的办学优势,引导学生从自身实际出发,正确树立就业观。
2、各校由专人负责,对有上职中意向的学生,根据选报学校,积极联系职业学校,将意向学生信息一并于3月底前报职业学校。
3、各职中要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到职中就读的学生建立新生学籍档案,并为学生入学提供方便。
4、对于春季到职中就读的学生,由各职中向原初中提供学生名单,教育局在统计初三升学率时,不按流失学生对待。
蒲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