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1975次发布时间:2024-03-27 00:56
蒲学助发〔2024〕03号
关于印发《蒲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3月26日
蒲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精准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蒲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提升年”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学生资助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利益,进一步加强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不断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持续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绩效导向,通过“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强化精准资助要求,夯实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责任,做到资助工作全流程规范管理,确保资助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工作制度。各校(园)要对照《财政部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206号)及《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5号)等政策规定,结合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融合民政、残联等部门社会救助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对现行资助工作制度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坚决纠正与国家和省级资助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制度,重点解决政策缩水变形、执行走样等问题,逐校健全完善困难认定、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全流程资助制度体系,为资助工作规范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严格资助程序。各校(园)严格按照“宣传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资金发放、建档备案、信息填报、系统管理”等资助程序开展工作。加大对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宣传,重点摸清特殊群体学生在校情况,确保符合条件学生及时申请资助。充分发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评议小组作用,按照集体评审程序认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资助标准,坚决防止认定不精准、暗箱操作、人情资助,轮流坐庄、平均资助等现象,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学生全部纳入国家资助政策范围。按照规定的方式和内容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资助金额,做好学生隐私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标准和时限发放资助资金,重点解决应助未助、发放不及时、资金发放备注信息不准确等问题。规范档案管理,按年度、分学期全面系统收集、整理、保管资助工作文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资助申请表、评审会议记录、公示名单、发放名单、发放凭证、工作总结等档案材料。
(三)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4号),积极主动协调本级财政部门,重点解决本级配套资金不到位和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等问题。各高中、中职、幼儿园要按照《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206号)规定的比例,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拓展校内资助范围,加大资助力度。学校要分类据实准确统计、公示和报告资金拨付、发放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按照规定管理使用资金。要加强资助专项资金的审计、检查,杜绝骗取、套取、挪用资助资金等问题。
(四)强化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各校(园)主体责任,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要紧盯资助资金拨付时间节点,通过资助工作专项检查、信息系统“线上核查”、巩固衔接督帮和乡村振兴考核、巡察审计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检查—整改—督办—约谈—通报—问责工作机制,对因组织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出现的应助未助、违规资助、虚报冒领等严重问题的单位,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管理。各校(园)要进一步强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学生资助办公系统和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平台应用与管理责任。教育事业统计、学籍、资助部门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清理、更新学校机构信息和学生学籍信息。持续深入开展“资助数据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资助信息系统“3个100%”(学校机构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项目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信息100%填报)、“3个零误差”(资助系统中在校生数据与实际在校生数据“零误差”,资助系统中困难学生数据与实际认定困难学生数据“零误差”,资助系统中资助数据与实际资助数据“零误差”)要求,重点解决资助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以及审核不及时、把关不严格等问题,确保资助数据“全”“准”“快”。加强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坚决防止资助信息泄露,确保学生资助信息安全。
(六)深化资助育人。各校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着力构建包括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等方面有效融合的长效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和学业提升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知恩感恩的优秀品质,激励学生争先创优、报效祖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七)建强机构队伍。按照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要求,各校(园)进一步完善办公场所功能,做好相关设备的更新换代。选优配强资助工作人员,足额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经费,保证学生资助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定期参加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及资助信息系统应用培训,不断提升资助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和系统应用水平。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站位高、责任意识强、服务意识好、资助业务精的资助工作队伍。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3月)
各校(园)要准确把握“提升年”活动规范管理内容,按照《2023-2024学年资助工作自查自纠对照表(基础教育、中职学段)》(附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抽查检查阶段(4月-9月)
4月份,县资助中心将对全县各校(园)“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5月份迎接市教育局专项检查。
6--9份月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抽查部分县市区、学校。
(三)工作总结阶段(10月-11月)
各校(园)要及时梳理汇总“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凝练典型案例(工作创新、资助育人、政策宣传、资助系统应用等方面),并于2024年10月18日前向县资助中心报送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对照上述规范管理主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扎实开展好“提升年”活动,以规范管理深入推进学生资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注重活动成效。对照中省市资助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查找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清单管理,按时整改到位。对无法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上报,便于资助中心开展实地调查、研究解决。资助中心将对自查自纠不细不实、整改落实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要通过“提升年”活动,建立资助工作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健全资助工作体系。
(三)强化宣传交流。各校(园)可结合“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构建覆盖广、效率高、全方位的资助信息传播体系,丰富形式、拓宽载体,常态化开展“精准资助基层行”“诚信教育月”“资助宣传大使”等活动,讲好学生资助故事,宣传学生资助成效,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