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县级文明校园的通知

来源:基教二股    浏览:2315次发布时间:2024-04-09 07:2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县级文明校园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扎实推进我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现将《关于表彰2023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2024年度市县级文明校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9日—4月19 日

二、申报条件

1.单位组织领导有力,创建热情高;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化生活丰富;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2.申报市级文明校园的,须在取得县级文明校园称号的基础上申报;5年期限已满、更名的市级文明校园需重新申报。

3.申报县级文明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县发挥示范作用;3年期限已满的、更名的县级文明校园需重新申报。

4.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三、申报程序

各校成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本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实施方案,填写信息登记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连同实施方案和推荐报告上报县教育局基教二股,县局按要求报送县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扎实开展,在广泛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坚持标准,严格审查,保证质量,认真做好创建工作。

2.严密组织。各校要将文明校园创建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抓出特色,突出亮点,及时总结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新亮点。

3.材料报送。各类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报表的格式不得自行改版,打印时删除附件字样。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4月19日前报基教二股,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邮箱:pcjjeg@163.com      教育局联系电话:7219740

文明办联系人:李  18710564938

   附件汇总下载

1.《关于表彰2023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2.2024年度蒲城县申报市(县)级文明校园信息登记表

3.2024年度蒲城县申报市(县)级文明校园申报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