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8751次发布时间:2024-04-26 02:34
蒲教考发〔2024〕16号
蒲城县教育考试中心
关于印发蒲城县随迁子女高考中考报名
政策知晓书的通知
各高中、职教中心、义务段有关学校: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体顶端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21】3号)文件精神以及渭南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渭教发〔2024〕2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初、高中学籍按规定在蒲城,并在我县学校实际就读的“随迁子女”类学生及家长知晓政策,顺利报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考“随迁子女”指学籍按规定在蒲城并在陕西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子女;中考“随迁子女”指学籍按规定在蒲城并在渭南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外省来渭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渭南市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二、县教育考试中心依据省、市高中考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查文件,制定了《蒲城县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政策知晓书》、《蒲城县随迁子女中考报名政策知晓书》。各校依据《知晓书》内容,对小学六年级、初中、高中各年级学生(也可扩大范围至所有年级学生)逐人进行户籍核查,确属“随迁子女”(省外户籍高考考生、市外户籍中考考生)的,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有关政策规定,要求此类考生及家长在阅读、知晓相关政策后签名确认(一式二份,学校统一印制),学校和家长各留存一份(小学留存至少一年以上,初中、高中至少留存三年以上)。
三、《蒲城县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政策知晓书》要求初中八、九年级及高中各年级此类考生及家长知晓签字;《蒲城县随迁子女中考报名政策知晓书》要求小学六年级及初中各年级此类考生及家长知晓签字(各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宣传范围)。
四、高考、中考报名期间,不符合我县“随迁子女”报名资审条件,按规定不能在我县参加报名的考生,各校要及时告知其回户籍地报名,同时县上将要求各校提供其当年签订的《知晓书》。对于不按本文件规定,未及时告知考生及家长或未按要求留存的学校负责人,将上报县教育局严肃问责,产生的后果由有关责任人承担。
五、此项工作每年4月份各有关学校按此文件精神及要求执行。若无政策变化,原则上不在重复发文通知。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蒲城县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政策知晓书
2、蒲城县随迁子女中考报名政策知晓书
蒲城县教育考试中心
2024年4月26日